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摘录
34.属灵真理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为成为某种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因而都与爱和信,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2)人拥有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这两者及其结合有关,正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它们就像天堂和世界那样彼此不同;然而,它们应该构成一体,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
(4)天堂之光是内在人所处的光,世界之光是外在人所处的光;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与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它们各自以一种不同的形式显现,以便它们只能通过对应学被领悟。
除非知道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否则,除了那种不协调的观念外,对属灵和属天事物形成任何观念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脱离了这些普遍原则,外在人的经验和知识对理性人的学习和成长来说,几乎没什么用处。由此可见这些信息何等必要。关于这些普遍原则,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
9398.“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表接受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出于内心和灵魂服从它。这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遵行”和“听从”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如下文所述;“遵行”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内心服从(参看9311, 9385节);“听从”是指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灵魂服从(7216, 8361, 9311节)。出于内心服从是指出于意愿,因而出于情感和爱服从;出于灵魂服从就是出于理解力,因而出于信服从;因为“心”表示意愿和爱(3883-3896, 7542, 8910, 9050, 9300节);“灵魂”表示理解力和信(2930, 9050, 9281节)。这一切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是因为一切真理皆从那里发出。神性真理不是从神性本身,而是从神性人身发出的,这一点从约翰福音很清楚地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这就是为何何在这一章,主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3),也就是神性真理;又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约翰福音1:14),以便神性本身能以一个人的形式实际教导神的真理。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参看9315节)。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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