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35

35.人拥有两种官能

35.人拥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35, 641, 3539, 3623, 10122节)。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这两种官能的性质(7342, 8885, 9282, 10264, 10284节)。人凭这两种官能与动物区别开来,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主提升,并看见神性真理;他的意愿也能被提升,并感知神性良善。如此人可以通过构成他的这两种官能与主结合,但动物则不然(4525, 5114, 5302, 6323, 9231节)。既然人能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那么就其内层,也就是他的灵而言,他不可能死亡,而是活到永远(5302节)。人之为人不是因为他的形状,而是因为属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良善和真理(4051, 5302节)。

正如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803, 10122节)。因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3332, 3623, 5835, 6065, 6125, 7503, 9300, 9930节)。无论你说“真理”,还是说“信”,都是一回事,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无论你说“良善”还是说“爱”,也都是一回事,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凡人所信的,他都称之为真理;凡他所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4997, 7178, 10122, 10367节)。由此可知,理解力是信的接受者,意愿是爱的接受者;当信和爱在人的理解力和意愿里面时,它们就在他里面,因为人的生命不在别处(7178, 10122, 10367节)。由于人的理解力能接受对主的信,意愿能接受对主的爱,所以他能凭信和爱而与主结合,凡能凭信和爱而与主结合者,永远不会死亡(4525, 6323, 9231节)。在灵界,爱就是结合(1594, 2057, 3939, 4018, 5807, 6195—6196, 7081, 7086, 7501, 10130节)。

人的意愿是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因为它是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因为它是真理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则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10110节);如同光从火或火焰发出(6032, 6314节)。凡进入理解力,同时进入意愿的事物,都会成为人的一部分;但只进入理解力的事物则不然(9009, 9069, 9071, 9182, 9386, 9393, 10076, 10109—10110节)。凡被意愿接受的事物都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3161, 9386, 9393节)。由此可知,人之为人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10110节)。每个人都照着他意愿的良善,其次照着他理解力的良善而被他人所爱和尊重;如果他的意愿和理解力都是良善,那么他就被爱和尊重;如果他的理解力是良善,而他的意愿不是,那么他就被弃绝,并被视为毫无价值(8911, 10076节)。人死后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9069, 9386, 10153节)。那时,那些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意愿中的事物都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人的灵里(9282节)。或也可说,人死后仍保持他的爱和来自这爱的信之性质,就是他的良善和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性质;那时,凡属于信,同时不属于爱的事物,或说凡属于真理,同时不属于良善的事物都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人里面,因而不属于人(553, 2364, 10153节)。人能以理解力明白他不愿意做的事,或能明白违背他的爱、他所不愿做的事(3539节)。

意愿和理解力一起构成一个心智(35, 3623, 5835, 10122节)。这两种生命官能要行如一体,以便人能成为人(3623, 5835, 5969, 9300节)。当人的理解力和意愿没有行如一体时,他的状态何等扭曲(9075节)。这就是伪君子、骗子、阿谀奉承者和冒充者的状态(3527, 3573, 4799, 8250节)。在来世,意愿和理解力要重新合而为一,在那里不可以拥有一个分裂的心智(8250节)。

教会的每个教义都有自己的观念,它的性质通过这些观念被感知(3310节)。对教义的理解取决于这些观念,没有使教义可以理解的某种观念,人将仅拥有对话语的观念,而没有对事物的观念(3825节)。理解力的观念广泛延伸到周围的灵人和天使的社群(6599-6605, 6609, 6613节)。在来世,人的理解力的观念是打开的,所以它们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1869, 3310, 5510节)。一些人的观念看上去是什么样(6200, 8885节)。

对良善的一切意愿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来自主,但脱离对良善的意愿的对真理的理解则不是来自主(1831, 3514,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正是理解力被主光照(6222, 6608, 10659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看见并理解真理(9382, 10659节)。对理解力的光照因人的生命状态而异(5221, 7012, 7233节)。理解力在人的意愿接受真理的程度内被光照,也就是说,在他愿意照真理行动的程度内被光照(3619节)。如果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和对有用生活的爱而阅读圣言,他的理解力就被光照;如果他出于对自己的名声,地位或利益的爱而阅读圣言,他的理解力则不会被光照(9382, 10548—10549, 10551节)。光照是实实在在把心智提升到天堂之光(10330节);包括亲身经历(1526, 6608节)。天堂之光光照理解力,如同尘世之光光照肉眼的视觉(1524, 5114, 6608, 9128节)。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正是理解力被这光光照(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

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性质,它由这些真理形成(10064节)。理解力由来自良善的真理形成,而不是由来自邪恶的虚假形成(10675节)。理解力在于基于经验和信息看见真理,事情的原因,它们的联系和一系列后果(6125节)。理解力在于看见并感知在被确认之前,某事是不是真的,而不在于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一切(4741, 7012, 7680, 7950, 8521,8780节)。没有对真理的明显感知的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甚至能被那些不明智的人所拥有(8780节)。在被确认之前就看见并感知某事是不是真的,只对那些为了真理而热爱真理,因而处于属灵之光的人来说是可能的(8521节)。任何教义,甚至虚假教义都能被确认或证实,以至于看上去是真的(2385, 2477, 5033, 6865, 7950节)。

理性是如何在人里面被孕育和生出的(2093, 2524, 2557, 3030, 5126节)。它来自从主经由内在人进入外在人中的知识和科学的天堂之光的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一种提升(1895, 1899—1902节)。理性通过真理,而不是通过虚假生出;因此,真理的性质决定了理性的性质(2093, 2524, 2557节)。理性被来自良善的真理打开并形成,被来自邪恶的虚假关闭并摧毁(3108, 5126节)。人若出于邪恶而充满虚假,就不是理性的;人能推理任何主题并不意味着他是理性的(1944节)。

人很难区分理解力和意愿,因为他几乎不知道如何区分思考和意愿(9995节)。

从刚才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内容可以知道关于意愿和理解力的更多东西,并得出更多结论,只要把意愿理解为良善,把理解力理解为真理,因为意愿属于良善,理解力属于真理。

属天的奥秘 #3131

3131.“拉班就跑

3131.“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表示它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这从“跑”、“人”和“泉”的含义,以及“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跑”明显是指某种倾向或渴望,如前所述(3127节);“拉班”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如刚才所述(3129, 3130节);“人”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5, 749, 1007节);“泉”也是指真理,在此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或神性真理(参看2702, 3096节,以及下面3137节)。
从此处所论述的这些和其它细节可以看出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它含有什么样的奥秘。若没有对圣言的深入探究,没有启示,谁能知道“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呢?然而,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实上,世人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之间存在这样的对应关系:当世人照字义理解这句话,并想象拉班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时,天使却感知到对良善的情感对那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的真理的倾向或渴望。因为天使对拉班、跑、泉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与这些相对应的属灵观念。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因而存在于属世观念与属灵观念之间,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应关系的阐述也可以看出来(1563, 1568, 2763, 2987-3003, 3021节)看出来。
至于此处正在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真理要被引入为神性的真理,情况是这样:主的属世人中的最初真理不是为神性的真理,而是看似神性的真理。因为在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的真理不是真理,只是表面真理,或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脱去表象,披上真理的本质。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便更好地理解,但目前只能举这一个例子。这是一个为神性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向任何人行恶;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没有别的。然而,在它的最初阶段,或最初的幼年时期,该真理所取的形式是这样:当有人犯罪时,主就会发怒,并因此惩罚他。事实上,对有些人来说,它甚至变成这样的观念:邪恶来自主。但随着一个人在判断力上从童年早期开始发展,并逐渐成长和成熟,他就脱去表面上在他看来似乎是真理的东西,并逐渐披上真理本身,即:主从不发怒,也不惩罚人,更不作恶。因此,一个人通过以前的表面真理被引入实际真理,因为首先进入的,是笼统或大体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是模糊的,在被具体概念光照,这些具体概念又被个体细节光照之前,在它里面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旦它被光照,内层事物就清晰可见了。幻觉和表象,也就是无知之时的真理,以这种方式被驱散和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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