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但它们在善人和恶人身上有所不同。对善人来说,内在在天堂,处于天堂之光;外在在世界,处于尘世之光;与他们同在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他们的内在与外在就像有效原因与结果,或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那样行如一体。但对恶人来说,内在在世界,处于尘世之光,外在也处于尘世之光;因此,他们从天堂之光什么也看不见,只从尘世之光看见事物,这光被他们称为自然之光。这就是为何在他们看来,属于天堂的事物处于幽暗,而属于世界的事物处于光明。由此明显可知,善人拥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但恶人没有一个内在人,只有一个外在人。
9010.“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表看似偶然发生的事。这从古人对偶然的观念清楚可知,这种观念就是,凡所发生的事都是从神那里发生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这句话来表达偶然的观念。因为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都知道,主的天意(Providence of the Lord)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偶发事件,也就是看似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因此,看不出主允许发生的事和主乐意发生的事之间的区别的简单人会将良善和邪恶都归于主;将良善归于主,是因为他们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但将邪恶归于主则是由于表象。因为当一个人行恶,并由此使自己转离主时,表面上看,似乎是主转离;这时,主在他看来是在他后面,而不是在他前面。正因如此,如果有人碰巧或偶然击中另一个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没有事先考虑这一行为,经上就用“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来表达它。主的天意在每一个事物中(参看1919e, 4329, 5122e, 5155, 5195, 5894e, 6058, 6481-6487, 6489, 6491, 7004, 7007, 8478, 8717节);偶发事件,或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5508, 6493, 6494节);邪恶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起源于人(2447, 5798, 6071, 6832, 6991, 6997, 7533,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284, 8483, 86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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