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由于没有理解力的爱没有任何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还由于爱将理解力引入心智的一切(如407和408节所示),故可推知,爱或意愿若不与理解力结合,就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没有理解力,出于爱的行为算什么呢?这种行为只能被称为非理性的;因为理解力教导当做什么,当如何去做。没有理解力,爱就不知道这一切。因此,爱与理解力之间存在这样的婚姻:它们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却行如一体。良善与真理之间也存在一种类似的婚姻,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这样的婚姻存在于主所创造的宇宙的一切事物中;它们的功用与良善有关,其功用的形式与真理有关。
正是由于这种婚姻,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有左右之分,右边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有关,左边与源于良善的真理有关,左右合在一起与它们的结合有关。正因如此,人体内的器官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脑有两个半球;心有两个心室;肺有两片肺叶;眼、耳、鼻、臂、手、腰、脚、肾、睾丸等都是两个。器官不成对的地方,也有左右两侧之分。之所以成双成对出现,是因为良善为了表达自己或取得形式而关注真理,真理为了拥有自己的存在而关注良善。天使天堂及其每个社群也是如此。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401节,那里说明: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就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至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对立面,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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