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19.神里面有无限事物,这一事实对天使来说,从他们所住的天堂更加显而易见。由数千亿天使构成的整个天堂,就其整体形式而言,就像一个人。天堂的每个社群,无论大小,也是如此。每位天使由此也是一个人,因为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1—86节)。无论作为整体、部分、还是个体,天堂由于天使所接受的神性而存在于这样一个形式中;因为天使照着接受神性的程度而为完美形式的人。正因如此,我们说天使在神里面,神在他们里面;还说,神是他们的一切。天堂到底有多少事物,无从得知;并且由于构成天堂的是神性,因而这些无法形容的众多事物来自神性,故清楚可知,正是在这个本质的人,也就是神里面有无限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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