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由此清楚看出,神性是物质本身,或独一的物质,故是每一个和一切受造物所来自的物质;因此,神是宇宙万物的全部,我们在第一部分已论证了这一点,内容如下: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40-43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本身,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44-46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创造的(52-60节);因此,受造宇宙是祂的形像(61-65节);唯独主是天使所在的天堂(113-118节)。
191.从这些例子可对那些眼所看不见的事物形成一个结论,因为它们的情况是一样的;如大脑中作为思维和情感之容器和居所的有机物质是这样;大气、热与光,以及爱与智慧也是这样。因为大气是热与光的容器,热和光则是爱和智慧的容器。因此,大气既有层级之分,那么热与光,以及爱与智慧也有同样的层级之分。因为相同的原理如同适用于前者那样适用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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