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68.人的内层属于他的心智,该内层的提升也是有必要知道的。神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反作用力,唯独生命能进行作用,反作用力是由生命的作用力引发的。因为任何受造物被作用时都会产生反作用,所以这种反作用看似属于受造物。当它发生在人身上时,似乎是属于人自己的。原因是,尽管人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但他只感觉那生命是他的。正因如此,人在遗传之恶的促使下做出对抗神的反作用。然而,人在何等程度上相信他的一切生命皆来自神,一切生命的良善皆来自神的作用力,一切生命的邪恶皆来自人的反作用力,他的反作用力就在何等程度上顺应神的作用力,人貌似凭自己与神一致行动。一切事物的平衡都来自作用力和同步的反作用力,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平衡状态。说这些事是叫人不要以为他上升到神那里靠的是他自己,而非靠着主。
42.爱与智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构成爱与智慧的物质与形式不像外在感官那样为肉眼所见。尽管如此,没有人能否认,那些被称为思维、感知和情感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都是物质和形式,而不是凭空飞出的实体,或从作为主体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因为头脑里面有无数物质与形式,属于理解力与意愿的一切内在感觉都居于其中。那里的情感、感知与思维并非从它们呼出,而是实实在在的主体;这些主体本身不发出任何东西,只是照着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而经受各种变化。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外在感觉的阐述可以看出来。至于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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