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90.本书第二部分论述了灵界太阳,那里证实了以下观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88节)。属灵之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89-92节)。这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93-98节)。灵界太阳处于中等高度,距离天使如同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107节)。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以此确定其它方位(119-123, 125-128节)。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9节)。主通过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151-156节)。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起源于这太阳的自然界因此也是死的;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完成和结束创世之工(157-162节)。没有一活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166节)。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105.灵界太阳处在中间高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这太阳发出的热与光可因此保持适中的强度,从而保持均等比例,由此被适当调和。因为如果这太阳高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热多于光;如果低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光多于热;正如地上当太阳高于或低于中空处时的情形;当过高时,热的增长超过光;当过低时,光的增长超过热。事实上,光在夏天和在冬天是一样的,但热却根据太阳的高度而增强或减弱。灵界太阳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中间高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使所有天使天堂都处于恒春气候,使天使处于平安的状态,因为这种状态对应于地上的春天。第三,它能让天使将脸始终转向主,举目仰望祂。因为天使无论身体转向何方,脸总是朝向东方,因而总是朝向主。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如果灵界太阳高于或低于中间高度,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出现在头顶上的正上方,那就更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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