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我常得以感知环绕天使或灵人的这种气场的存在,还感知一个社群里环绕许多人的一种总体气场。我也得以目睹这个气场表现出各种形式,它有时在天堂看似纤细的火焰,在地狱看似密集的大火,有时在天堂看似又薄又亮的白云,在地狱看似又密又黑的雨云。我还被恩准感知这些气场为各种各样的芳香和恶臭。这些经历使我确信,无论在天堂还是地狱,人人都被一种气场环绕,该气场是由从其身体释放并散发出来的物质构成的。
297.凡以某种光照进行思考的人都能看出,爱以功用为目的并有所打算,它通过智慧产生功用;因为爱本身无法产生功用,唯有通过作为媒介的智慧才行。事实上,若没有某种被爱之物,爱是什么呢?这被爱之物就是功用。由于功用就是那被爱之物,并通过智慧产生,所以可推知,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前面(209-216节,以及别处)已说明,这三要素,即爱、智慧和功用,遵循高度层级的次序,最末或最外在的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由此可见,这三者,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在主里面,本质上就是主。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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