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2.8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一轮太阳之处,由此确定其它方位
119.前面已论述灵界太阳及其本质,它的热与光,主藉由它们的同在。现在必须描述一下灵界的方位。之所以论述灵界及其太阳,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神及其爱与智慧;如果不从它们的起源论述这些主题,就会从结果而非原因考虑它们。然而,从结果只能获知结果;如果只考虑结果,原因就不明朗;而揭示结果的,是原因。从原因知道结果是明智的,从结果探查原因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时谬误的表象会显现出来,而寻查者却将这些表象称为原因,这会使智慧变为愚蠢。原因是在先之物,结果是在后之物;在先之物无法从在后之物被看见,在后之物却能从在先之物被看见。这就是秩序。因此,此处先论述灵界,因为一切原因都在灵界,然后再论述自然界,因为出现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结果。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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