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章 神性治理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
1.为理解何为神性治理(译注:Divine providence,简称圣治,或译为神意),明白它是指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了解《圣爱与圣智》一书关于这些主题所提出并阐明的论点是很重要的。这些论点如下: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只能在自己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47–51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 151–156节);宇宙万物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83—98, 296–3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99–102节);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282–284, 290–295节)。这些观点在《圣爱与圣智》(书名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一书都已阐明。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
277.这一部分所阐述的层级的知识能使我们揭开以下奥秘:心智,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动作或行为中,被包含在其中,几乎就像可见和不可见的成分在种子、果实或蛋中一样。动作或行为本身看上去如同它们外表上所显现的那样;然而,它们的内在里面却有无数成分;如整个身体的运动纤维的合力,以及激发并支配这些力的一切心智成分,都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示。由于心智的一切都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所以构成第一个层级的意愿的一切,也就是人的一切爱之情感;构成第二个层级的理解力的一切,也就是来自他的感知的一切思维;以及构成第三个层级的记忆的一切,也就是取自记忆、最接近于言语的一切思维观念,也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当这些东西都被导入一个行动过程时,它们就会产生行为,尽管表面上看,在先成分是不可见的,然而它们确实存在于其中。最外或最低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可参看209-216节);高度层级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2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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