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章 神性治理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
1.为理解何为神性治理(译注:Divine providence,简称圣治,或译为神意),明白它是指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了解《圣爱与圣智》一书关于这些主题所提出并阐明的论点是很重要的。这些论点如下: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只能在自己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47–51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 151–156节);宇宙万物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83—98, 296–3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99–102节);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282–284, 290–295节)。这些观点在《圣爱与圣智》(书名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一书都已阐明。
299.由于爱、智慧和功用这三者都在主里面,且就是主,还由于主无处不在,因为祂是全在,祂无法将诸如在自己和自己的太阳里面的那个祂自己显示给任何天使或世人,所以祂通过诸如能被接受的那类事物显示祂自己,就是通过热显示祂的爱,通过光显示祂的智慧,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主之所以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是因为大气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正如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事实上,从神性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不可能在无,也就是真空中发出,而必须在一个作为其容器的包含媒介中发出。我们将这种包含的媒介称作大气,这大气围绕太阳,把它揽在怀里,并将它传送给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传送给世人所在的世界,从而显示主无处不在。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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