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章 神性治理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
1.为理解何为神性治理(译注:Divine providence,简称圣治,或译为神意),明白它是指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了解《圣爱与圣智》一书关于这些主题所提出并阐明的论点是很重要的。这些论点如下: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只能在自己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47–51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 151–156节);宇宙万物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83—98, 296–3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99–102节);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282–284, 290–295节)。这些观点在《圣爱与圣智》(书名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一书都已阐明。
30.正因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所以人具有两种生命官能;他从其中一种官能那里获得理解,从另一种官能那里获得意愿。他从中获得理解的官能从来自神的智慧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他从中获得意愿的官能从来自神的爱之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这两大官能不会因人没有真正的智慧或正确的爱就被拿走,只是被关闭了;并且只要它们被关闭,尽管理解力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仍被称为意愿,但它们已经名不副实。因此,这两大官能若真的被拿走,人本性的一切都会灭亡;因为人性在于出于思维而思考和言谈,出于意愿而意愿和行动。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就是住在变得智慧的官能和爱的官能中;确切地说,人拥有变得智慧和爱的能力。每个人都拥有变得智慧的能力和爱的能力在里面,即使他没有像他可能的那样变得智慧,像他可能的那样去爱;我通过大量经历十分清楚这一点,这些经历在其它地方有大量说明。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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