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圣爱与圣智 #103

2.5灵界太阳出现在

2.5灵界太阳出现在中间高度处,距离天使犹如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

103.从世界来的人大多带有这样的观念:神在头顶上的高处,主在天堂就住在天使中间。他们之所以带有这样的神观,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高处”。因此,人们在祷告和敬拜时会举目抬手;殊不知,“至高者”表示至内层。他们之所以带有主在天堂住在天使中间的观念,是因为当人们思想祂时,就像思想其他人一样,或像思想一位天使一样;殊不知,主是那掌管宇宙的绝对独一的神。主若真的住在天堂天使中间,就无法将宇宙置于祂的注视、看顾和掌管之下了。若非祂在那些身在灵界的人面前像太阳那样照耀,天使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光明。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因而唯有属灵之光才适合他们的本质。在下文讨论层级的地方,我们会看到:天堂有光,这光远远胜过地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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