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前面说明,圣治在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这意味着人凭自己无法思想和意愿任何事;相反,他所思所愿,并由此所言所行的一切都来自流注:若为良善,便来自天堂的流注;若为邪恶,则来自地狱的流注;换句话说,良善是从主流入的,邪恶是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自我重要感流入的。我知道这一切很难理解,因为从天堂或主流入之物与从地狱或人的自我流入之物是有区别的;然而,我说过,圣治在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甚至到了人凭自己无法思考和意愿任何事的程度。但我又补充说,他也从地狱,以及他自己的自我或自我重要感如此行;所以看上去似乎就有了一个矛盾之处,其实并没有。在下面(294节)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几个要点为开场白的地方,我们会看到,没有矛盾之处。
294.我在前面(289节)提到:当有些人确信,没有人从自己,而是只从其他人思考,并且其他人也不从自己,而是从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思考时,他们惊奇地宣称,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由于这三种观点必定会流入那些仅从结果思考结果,不从原因思考结果之人的思维,所以有必要从原因的角度来接过并解释它们。
①这意味着作恶不能怪他们。因为如果一个人所思想的一切都是从其他人那里流入的,那么责任似乎在作为源头的这些其他人身上。然而,真正的责任在于那些接受所流入之物的人,因为他们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来接受,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别的。每个人都想成为他自己的,并被自己引领,尤其想从他自己思考和意愿。这就是每个人所享有、似乎属于他自己的那种自由本身,或说自由的本质。那么,他若知道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都是从别人那里流入的,就会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抓住并关在笼子里的人,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生命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最后连人性本身也一并消失。
我经常看见这一点得到证明。当有些人被允许觉察并感受到他们正被其他人引领时,他们就勃然大怒,以至于脑子一片混乱,丧失了所有自控力,声称若不允许他们照自己的意愿去思想,照自己的思想去意愿,他们宁愿在地狱受捆绑。他们称不允许如此行的这种束缚就是让他们的生命本身受捆绑,这比肉体捆绑还要严酷、难以忍受。若不允许他们照其思想和意愿说话和行动,他们不称之为束缚;因为束缚他们的,是文明道德生活的快乐,这快乐在于说和做,会减缓这种感觉,使束缚更容易承受。
既然人不想知道是其他人在引领他思考,而是愿意从他自己思考,并相信他就是如此行的,那么可推知,他是有责任的;只要喜欢思想他正在思想的,他就无法避免这种责任;不过,一旦不再喜欢这样,他就会摆脱与其他人的这种联系。当他意识到某事是邪恶,并因此想要避开并克制它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时,主就会把他从专注于这恶的社群中解救出来,并转到没有这恶的一个社群。然而,他若知道这恶,却不避开它,就难辞其咎,犯下这恶的罪。因此,凡一个人以为他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可以说都来自他,而不是来自主。
②这样看来邪恶似乎来自主。这一点可被视为从前面的说明(288节)所推出的一个结论,即:从主流入的良善在地狱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但谁都能看出,邪恶和虚假不是来自良善和真理,因而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接受的器皿或物体,因为它专注于邪恶和虚假,扭曲并败坏了所流入之物,这在前面(292节)已充分说明。我已经多次解释(15, 204, 286节)了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的源头是什么。在灵界,在那些以为主能除去恶人的邪恶,并放上良善以取代之,由此将所有地狱都转到天堂,拯救所有人的人身上曾作过一个实验。但在本书结尾(331-340节)你会看到,这是不可能的,我在那里论述了瞬间得救和脱离方法的怜悯,或说直接怜悯。
③他们不理解唯独主如何能使所有人都作不同的思考。主的神性之爱是无限的,祂的神性智慧也是无限的;爱与智慧的无限事物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里的所有人和地狱里的所有人,又从天堂和地狱流入世上的所有人。这意味着没有人会缺乏思考和意愿的能力,因为无限事物就是没有限制的一切事物。从主发出的这些无限事物既普遍又最为具体地流入进来;因为神性由于其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被称为普遍的,正是这些神性最小细节,如前所示(202节);此外,一切神性最小细节也是无限的。由此可见,唯独主使每个人照着他的性质和圣治的律法思考和意愿。我在前面(46-69节)和《圣爱与圣智》一书(17-22节)已说明,在主里面并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的。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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