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07

307.现在,我们回

307.现在,我们回到所提出的主题,即: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第一点: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前面(288—289节)说明,天堂天使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获得爱和智慧,或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还说明,良善和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那里,良善被转变为邪恶,真理被转变为虚假,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人的心智内层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既然地狱里的一切事物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对立面,那么可知,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

第二点:主在地狱掌控尚在尘世的恶人。这是真的,因为就灵而言,人在灵界,就在那里的某个社群,若为邪恶,就在一个地狱社群,若为良善,则在一个天堂社群。因为人的心智本身是属灵的,必然在属灵人当中,并且死后他就加入他们。我也在前面(298—299节)提到并解释了这一点。但世人在那里的方式,与已经被分配到某个社群的灵人不同,因为世人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如果他是邪恶的,主就会照着他的生活及其变化把他从一个地狱社群转到另一个地狱社群。但如果他允许自己被改造,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提入天堂;在天堂,他同样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他死亡为止。但死后他不再从一个社群被转到另一个社群,因为那时他不再处于被改造的状态,而是保持在与其生命一致的状态里。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他就会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

第三点:主以这种方式掌控世上恶人的内层,但以另一种方式掌控他们的外层。主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掌控人心智的内层,但在灵人界掌控外层,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原因在于,大多数人里表并不一致,因为他们表面上能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但内心里可能是黑暗的灵人。因此,他们的外在以一种方式被掌控,而他们的内在则以另一种方式被掌控。只要他们还在世上,他们的外在就在灵人界被掌控,但他们的内在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掌控。所以他们死亡时,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进入自己的外在,这外在会在那里被脱去。当外在被脱去时,他们就被带到他们早已被分配到的自己的地方。至于何为灵人界及其性质,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421-535节)。


圣治 #322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被改造,没有所谓的预定论

322.正常理性告诉我们,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因为所有人都生而为人,这意味着他们都有神的形像在里面。他们里面的神之形像就是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理解真理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实行良善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这种能力就是神的形像;它留在每个神志正常的人里面,不会被根除。人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之人的能力由此而来;文明和道德的人也能变成属灵的,因为文明和道德是属灵生活的容器。人若知道并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就被称为一个文明人;若使这些法律成为他的习惯和美德,并出于理性活出它们,就被称为一个道德人。

接下来我需要说明文明和道德的生活如何是属灵生活的容器。活出这些法律,不仅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有神性法律,你将成为一个属灵人。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会野蛮到不立法禁止杀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地步。文明和道德的人遵守这些法律,是为了可以,或似乎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但他若不同时视这些法律为神性,就只是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若同时视它们为神性,就会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既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也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而前者只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不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正是他们所行的良善造成了这种不同;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所行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人与世界在它们里面;而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良善,因为主与天堂在它们里面。

由此可见,每个人生来都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故也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他唯一要做的是:承认神,不作恶,因为它们反对神,并做善事,因为这与神一致。做这一切能使灵性进入他的文明和道德的活动,它们便活了。否则,这些活动里面没有灵性;因此,它们不是活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论他的行为如何文明、道德,都被称为死的;而属灵人被称为活的。

按照主的圣治,每个民族都有某个宗教;每种宗教的首要原则是承认一位神的存在,否则它不能被称为宗教。凡照其宗教生活,也就是说,避免作恶,因为这违背神的民族,都在其属世生活中接受某种属灵元素。一个人若听见某个非基督徒或外邦人说,他不愿做这样或那样的恶,因为这违背他的神,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会得救吗?似乎没有别的可能。正常的理性会告诉他这一点。另一方面,一个人若听见一个基督徒说:“这样或那样的恶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为何说它违背神呢?”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不会得救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正常的理性也会告诉他这一点。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说,我生来就是基督徒,受过洗,认识主,读过圣言,参加过圣餐礼,同时又贪恋杀人、报复、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或说谎,以及各种暴行,并且不视它们为罪,那么这一切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人会思想神或永生吗?他会认为有什么神或永生存在吗?正常的理性岂不会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得救吗?之所以对基督徒说这些话,是因为非基督徒或外邦人在生活上比基督徒更关注神。对此,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详述:

⑴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

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

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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