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请允许讲述我从灵界的一些人那里所听来的事。他们就是那些以为他们自己的谨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的人。我告诉他们说,人没有任何属于他自己的东西,除非你非要说,人是这种或那种主体,这种或那种器官,这种或那种形式。但这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自我,因为这只是一种属性。事实上,没有人拥有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那种自我。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我们甚至可以称他们为过度投入自己的形像)之人会对此大发雷霆,以至于鼻孔冒出火来;他们说:“你说的是悖论和疯狂;如此人岂不是虚无,是虚空,或某种幻想的观念,或一个雕像,一个雕塑吗?”
但我只能回答说,相信以下观点是荒唐和疯狂的:人是自己生命的源头,智慧和谨慎不是从神流入的,而是在人里面,来自仁爱的良善和来自信仰的真理也是。将这些归于人自己被智者称为一种疯狂,而且它也带来一个悖论。此外,如此行的人就像那些住在别人家里,占有别人的财产,却说服自己相信,只要他们住在这里,这些就是他们自己的之人;或像那些将属于他们主人的一切都据为己有的受托人和管家;或像做买卖的仆人,主将才干和银钱赐给他们去做买卖,而他们却不算账,而是把它们据为己有,因而行事像贼一样。
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是疯狂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虚无和虚空,是思想的生物,或说严格意义上的空想家,因为他们没有来自主的良善在自己里面,而这良善是生命的实质,或真正的存在,因此他们也没有真理。他们也可称作“死人”,“虚无和虚空”(以赛亚书40:17, 23等)。他们是制造偶像者,雕像和雕塑。在下文,我会按下列顺序详述这一切:
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
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
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
⑷人若相信(这是真理),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会将良善归给自己,视它为有功的,也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认为自己对它负有责任。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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