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

7.⑷按照圣治,每一

7.⑷按照圣治,每一个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应是这样的一体;它若不是这样,就应变成这样。这意味着,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来自神性之爱,同时来自神性智慧的某种东西,或也可说,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结合。由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如前所述(5节),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会以良善与真理这两个术语来代替爱与智慧,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来代替爱与智慧的结合。

圣爱与圣智 #100

100.从显为太阳的

100.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与光就是那在一种显著意义上被称为属灵本质的,它们以单数形式被称为属灵本质,因为它们是一。因此,当下文提及属灵本质时,它是指合在一起的这两者。正是由于这种属灵本质,整个灵界才被称为属灵的。灵界的一切事物都通过这种属灵本质而获得自己的起源,以及自己的名称。这热与光之所以被称为属灵本质,是因为神被称为“灵”,作为灵的神就是属灵的发出。神凭自己的本质而被称为耶和华;但凭这发出而活跃并光照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故经上说,生气和光照是通过耶和华的灵实现的。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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