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从前面的论点明显可知,在主里面为一体且作为一体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以某种形像存在于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中。现在有必要具体说一说被称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一体或结合。
①该婚姻在主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祂里面为一。
②该婚姻来自主,因为在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爱与智慧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两者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神性之爱就像热,神性智慧就像光。
③它们的确被天使和教会之人作为两样东西来接受,但在他们里面被主合而为一。
④鉴于作为一体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这种流注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也鉴于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⑤因此,只要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具体的一位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处在良善和真理的这种结合或婚姻中,他们就是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良善和真理在主里面为一,事实上就是主。
⑥当意愿和理解力,因而良善和真理合而为一时,或也可说,当仁和信合而为一时,亦或说,当取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合而为一时,爱和智慧在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中,以及具体的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就为一。
⑦此外,至于这两者如何在人里面和属于他的一切事物中合而为一,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五部分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人的创造,尤其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358-432节)。
第1章 神性治理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
1.为理解何为神性治理(译注:Divine providence,简称圣治,或译为神意),明白它是指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了解《圣爱与圣智》一书关于这些主题所提出并阐明的论点是很重要的。这些论点如下: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只能在自己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47–51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 151–156节);宇宙万物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83—98, 296–3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99–102节);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万物(282–284, 290–295节)。这些观点在《圣爱与圣智》(书名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一书都已阐明。
1.12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
47.爱的本质不是爱自己,而是爱他人,并通过爱与他人结合。此外,被他人所爱也是爱的本质,因为由此才能产生结合。一切爱的本质都在于结合;事实上,这是爱的生命,被称为享受、愉悦、满足、欢喜、甜蜜、祝福、快乐和幸福。爱就在于: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感受别人的喜乐如同自己里面的喜乐;这就是在爱。但在别人身上感受自己的喜乐,而不是在自己里面感受别人的喜乐不是在爱,因为这是爱自己,而前者才是爱邻舍;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诚然,这两种爱都产生结合;在别人身上爱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似乎并未造成分离;但它的确导致分离,以至于人以这种方式有多爱别人,后来就有多恨别人。因为这种结合会逐渐自行松散,然后爱转变成同等程度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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