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
在天堂里的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318-328节);
天堂里的孩子(329-345节);
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344-356节);
天堂里的富人和穷人(357-365节);
每个人就自己的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
人死后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453-460节);
人死后拥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各种感觉,记忆,思维和情感,除了肉体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461-469节);
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491-498节);
人死后的第二个状态(499-511节);
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512-517节);
关于地狱(536-588节)。
从这些章节可以看出,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的什么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由一个魔鬼及其同伙组成;相反,两者都唯独由生而为人者组成。
434.如果没有支撑人的思维和意愿的某种东西,就是某种充当思维和意愿的源头和容器的某种实质,人就不能思考和意愿。凡人以为脱离某种实质主体而存在的事物什么都不是。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若没有一个作为其视觉主体的器官就不能看见,没有一个作为其听觉主体的器官就不能听见。没有这些器官,视觉和听觉什么都不是,也不存在。这同样适用于作为内在视觉的思维和作为内在听觉的注意力。这些若不在作为器官形式和主体的实质里面并通过这些实质发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切表明,和肉体一样,人的灵也在一个形式里,并且在人的形式里,脱离肉体时和在肉体中一样享有感官和感觉;眼睛的一切生命和耳朵的一切生命,总之人所拥有的感官的一切生命都属于其居于这些器官及其最小细节中的灵,而非他的肉体。这就是为何灵人和世人一样能看见、听见、感受。不过,当灵从肉体中被释放出来时,这些感觉不会发生在自然界,而是发生在灵界。灵在肉体里面时之所以在属世层面拥有感觉,是因为它通过附加在它身上的物质部分进行运作。然而,它在思考和意愿时仍拥有属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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