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
在天堂里的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318-328节);
天堂里的孩子(329-345节);
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344-356节);
天堂里的富人和穷人(357-365节);
每个人就自己的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
人死后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453-460节);
人死后拥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各种感觉,记忆,思维和情感,除了肉体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461-469节);
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491-498节);
人死后的第二个状态(499-511节);
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512-517节);
关于地狱(536-588节)。
从这些章节可以看出,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的什么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由一个魔鬼及其同伙组成;相反,两者都唯独由生而为人者组成。
五十三、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就是进入天堂的人接受教导的状态
512.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也就是其灵的第三个状态,是教导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为那些进入天堂,并变成天使的人,而不是为那些进入地狱的人,因为后者不能接受教导,因此他们的第二个状态也是他们的第三个状态,并在此结束,以致他们完全转向自己的爱,因而转向陷入类似爱的地狱社群。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便出于那爱意愿和思考;由于那爱是地狱的,所以他们无非意愿邪恶,思考虚假;他们在这种思考和意愿中找到自己的快乐,因为这些属于他们的爱;正因如此,他们将之前所吸收、作为工具用来服务他们爱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加以弃绝。
另一方面,善灵从第二个状态被引入第三个状态,也就是他们通过教导预备上天堂的状态。事实上,人只能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也就是只能通过教导预备上天堂,因为人只能通过接受教导才知道何为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何为邪恶与虚假,也就是他们的对立面。人能在世上学习何为文明、道德的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所谓的公正与诚实,因为世上有民法教导何为公正,人也可以通过与其他人交往学习照着道德法则生活,这一切都与诚实、公正有关。但属灵的良善与真理是从天堂,而非世界学来的。他们能从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学来,然而,就属于心智的内层而言,若人不在天堂,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就无法流入他的生命;当人既承认神性,又行事公正、诚实时,便在天堂;他认识到应当如此行,因为这是圣言的要求。这就是为了神性,而非为了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公正、诚实地生活。
然而,没有人能如此行,除非他先接受教导,例如:有一位神存在,有天堂与地狱,以及死后生命存在,当爱神高于一切,当爱邻如己,当信圣言的教导,因为圣言是神性。若不知道并承认这些事,人就不能作属灵的思考;人若不思考它们,就不会意愿它们;因为人无法思考他所不知道的,也无法意愿他所没有思考的。然而,当人意愿这些事时,天堂就流入他的生命,也就是主经由天堂流入他的生命,因为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思维,经由这二者流入生命,人的整个生命便来自这些。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不是从世界,而是从天堂学来的,人只能通过教导预备上天堂。
此外,主在何等程度上流入人的生命,就在何等程度上教导他,因为祂在何等程度上以学习真理的爱点燃意愿,启示思维去认识它们。这一切进展到什么程度,人的内层被打开,天堂被植入他们就到什么程度。此外,神性和天堂流入人里面属于道德生活的诚实和属于文明生活的公正,使它们变得属灵,因为那时人出于神性行这些事,也就是为了神性的缘故而行。因为人出于此源头所行的属于道德和文明生活的诚实和公正是属灵生活的本质结果;结果从有效的原因得其一切,因为原因如何,结果就如何。
四十七、人死后处于完整的人形
453.前面几个章节已经说明,人之灵的形式是人的形式,也就是说,灵甚至在形式上也是一个人;那里尤其说明:每位天使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432-444节);天堂天使来自人类(311-317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灵,而非他的身体,身体形式照着灵的形式而被附加到灵上,而不是反过来,因为灵披上了一具适合自己形式的身体。因此,人的灵作用于身体的每个部位,甚至作用于最细微之处,以致若有任何部位不受灵驱使,或灵在它里面不起作用,它就没法存活。单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认识到这一点:思维和意愿绝对激活身体中的一切事物,并掌控得如此彻底,以致一切事物都同意;但凡有不同意的,都不会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被当作某种无生命之物被逐出;思维和意愿属于人的灵,而非身体。
离开身体的灵或另一个人里面的灵,其人的形式是不为人所见的,因为身体的视觉器官,或肉眼只要在世间观看,就是物质器官;物质只能看见物质,而属灵物能看见属灵物。因此,当眼睛的物质部分变暗,不能与灵合作时,眼睛就看见在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形式中的灵,不仅看见灵界中的灵,还看见尚在其身体中的另一人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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