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2

22.我在《天堂与地

22.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

在天堂里的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318-328节);

天堂里的孩子(329-345节);

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344-356节);

天堂里的富人和穷人(357-365节);

每个人就自己的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432-444节);

人死后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453-460节);

人死后拥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各种感觉,记忆,思维和情感,除了肉体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461-469节);

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491-498节);

人死后的第二个状态(499-511节);

人死后的第三个状态(512-517节);

关于地狱(536-588节)。

从这些章节可以看出,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的什么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由一个魔鬼及其同伙组成;相反,两者都唯独由生而为人者组成。

最后的审判 #5

5.关于圣言的灵义,

5.关于圣言的灵义,可参看《白马》这本小书,那里论述了启示录中提到的“白马”。

天堂与地狱 #500

500.当提及意愿和

500.当提及意愿和思维时,意愿也指情感和爱,以及源于情感和爱的一切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都可追溯到作为其主体或基础的意愿。凡人所意愿的,他都热爱,并感觉快乐或愉悦;另一方面,凡人所热爱并感觉快乐或愉悦的,他都去意愿。而思维是指人用来支持其情感或爱的一切,因为思维无非是意愿的形式,或意愿出现在光里所凭借的手段。该形式通过各种理性分析构建而成,而理性分析来源于灵界,实际上属于人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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