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62.因此,如今灵界摆脱了这些灵人,这让天使们欢喜快乐,因为所有属巴比伦者都攻击并迷惑人,在灵界比在世界更甚。事实上,他们在那里的诡计更恶毒,因为那时他们是灵人;人的一切恶意都藏在灵里。正是人的灵在进行思考、意愿、打算和密谋。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接受测试,结果发现,他们什么也不信;对迷惑人,为了财富迷惑富人,为了权力迷惑穷人的令人发指的欲望已经扎根在他们的心智中。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使所有人保持最深的无知,从而堵塞了通往光明和天堂的道路。当偶像崇拜模糊,甚至淹没了属灵事物的知识时,当圣言被玷污、削弱和夺去时,通往光明和天堂的道路就被阻塞了。
487.启11: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表如目前这样的地上教会状态要被除去,不为人知。“殿外的院子”表示地上的教会,因为该教会在天堂,也就是“殿”之外(486节)。“要留下”表示要除去它,在此表示从天除去它,因为它的状态到了如此地步;“不用量”表示不去审查并知道它的性质(486节)。原因如下:“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殿外的院子”在此表示地上的教会,它仍是那样;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它被描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主的两个见证人就死在这城中,后来它在大地震中倒塌,死在其中的人有七千名;此外还有其它细节。
在圣言其它地方,“院子”(court)表示教会的外在;因为要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本身,必须经过两个院子;由于“殿”表示教会的内在,故“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来自外邦列国的外人被允许进入院子,但不许进入圣殿本身。并且由于“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它也表示地上的教会,以及最末端的天堂,因为地上的教会是天堂的入口,最末端的天堂同样是天堂的入口。
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院子”所表示的:
你所拣选、住在你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你居所的美善、你圣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站在耶和华殿中,站在我们神殿的院中。(诗篇135:1,2)
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诗篇84:1,2)
当以称谢进入祂的门,以赞美进入祂的院。(诗篇100:4)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在你的院宇一日胜似千日;宁可在我神殿的门槛上站着。(诗篇84:10)
还有其它各处(如诗篇96:8;116:19;以赛亚书1:12;62:9;撒迦利亚书3:7;以西结书10:3-5)。关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院子(列王纪上6:36;7:12);关于新圣殿的院子(以西结书40:17-44;42:1-14,43:4-7);关于会幕外的院子(出埃及记27:9-1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