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8

28.论到最后的审判

五、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所以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

28.论到最后的审判,人们普遍认为到那时,主会驾着天上的云,在荣耀中同众天使降临,并且那时祂会将所有自创世之初以来曾活过的人都从坟墓里复活,使他们的灵魂披上肉体,从而把他们召唤在一起进行审判:行善的得永生或天堂,作恶的得永死或地狱。

教会从圣言的字义获得这种信仰,并且只要人们不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每个事物都有一个灵义,该信仰就无法被除去;这灵义才是真正的圣言本身,字义则充当它的基础或根基。没有这种字义,圣言不可能是神性,也不可能在天堂和世界为生活和信仰上的教义,以及结合而服务。因此,人若知道对应于圣言中的属世事物的属灵事物,就能知道“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不是指祂在云中出现,而是指祂在圣言中出现。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祂在其中要降临的“天上的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荣耀”是指它的灵义;“天使”是指天堂,祂要从天堂显现,他们也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现在这些话的含义就显而易见了,即:当教会走到尽头时,主将打开圣言的灵义,由此揭示神性真理的本质;这是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的一个预兆。

至于圣言中所说的每个事物,甚至每个词都包含一个灵义,以及这灵义是什么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该书照灵义详细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中的一切事物。从中提取的关于圣言及其灵义的段落集合可参看《白马》这本小册子,其中论述了启示录中所提到的白马。

最后的审判 #73

73.今后世界的状态

十一、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 

73.今后世界的状态将与目前一样;因为灵界发生的巨变不会给尘世的外表造成任何变化。所以世上还是有文明、政治事务,有和平、有条约、有战争,以及其它社会大小事务,一如从前。主说:

在末期必有战争,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并且到处要有饥荒、瘟疫和地震。(马太福音24:6, 7)

主不是说自然界中的这类事件,而是说与它们相对应的灵界事件。因为圣言中的预言并不涉及地上的国家和民族,因而不涉及它们之间的战争;也不涉及地上的饥荒、瘟疫或地震,只涉及与它们相对应的灵界事件。《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这些事件的性质,相关资料可参看下面的脚注。

然而,今后教会的状态将有所不同。表面上看,教会似乎还是那样,但内在将会不同。表面上看,各教会将和以前一样四分五裂,其教义也和以前一样各不相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宗教体系也是如此。但从今以后,教会里的人由于属灵自由的恢复,在思想信仰事物,因而思想与天堂有关的属灵事物方面将有更大的自由。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现已恢复秩序,而支持或反对神性事物的一切思维要么从天堂,要么从地狱流入:支持神性事物的思维从天堂流入,反对神性事物的思维从地狱流入。不过,人们将意识不到这种状态的变化,因为他们不反思它,事实上对属灵自由或来自灵界的流注一无所知。然而,这一切在天堂会被感知到,人们死后也能感知到。正因属灵的自由向人们恢复,所以圣言的预言现在得以披露出来,更内在的神性真理则通过它被揭示出来。在以前的状态下,人们不会明白灵义;即便有人明白,也会亵渎之。人们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人们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被改造(参看HH597e节)。

脚注:

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AC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圣言中提到的一切战争武器,如“弓”、“剑”、“盾牌”等,都表示属灵争战中所用到的某种事物或武器(AC1788, 2686节)。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AC1672, 2547节)。“民族”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良善或陷入邪恶的人(AC1159, 1205, 1258,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6306, 6858, 8054, 8317, 9320, 9327节)。“饥荒”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缺乏(AC1460, 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893节),也表示教会的荒凉(AC5279, 5415, 5576, 6110, 6144, 7102节)。“瘟疫”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废和结束(AC7102, 7505, 7511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AC3355节)。

天堂与地狱 #597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97.我刚才描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并说明该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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