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7

7.有许多证据可以证

7.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人类的繁衍将永远持续下去;其中一些证据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经说明,尤其是这些:

⑴人类是天堂得以建立的基础。

⑵人类是天堂的苗床

⑶为天使而存在的天堂,其整个范围如此之大,以致它永远无法填满。

⑷目前,组成天堂的人相对较少。

⑸天堂的完美随着它的居民数量增加而增加。

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最后的审判 #34

34.当教会走到尽头

34.当教会走到尽头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就开始消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如前所示(14-22节);当只有极少数人进入天堂,许多人进入地狱时,一方的邪恶就会超过另一方的良善,因为邪恶随着地狱的增长而增长,人的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一切良善皆来自天堂。由于随着教会走到尽头,邪恶超过良善,所以这时主审判所有人,恶人与善人分开,一切都回归秩序;一个新天堂被建立,地上的一个新教会也被建立,平衡由此得以恢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后审判;对此,下文会有详细描述(45-52节)。

天堂与地狱 #598

598.人若没有自由

598.人若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必须被移除,好叫他可以得救;而它们无法被移除,除非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承认它们,然后不再意愿它们,最终憎恶它们。直到那时它们才被移除。这一切不可能成就,除非人同时面对良善与邪恶,因为他能凭良善看见邪恶,却无法凭邪恶看见良善。人自童年时就通过阅读圣言、聆听讲道学习人所能思想的属灵良善;从他在世上的生活学习道德、文明的良善。这就是人当处于自由的首要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除了出于其爱之情感所行的外,没有任何事物会成为人的一部分。诚然,其它事物也能进入人,但仅深入思维,不会抵达意愿;凡不进入人之意愿的,都不会变成他的,因为思维来源于记忆,而意愿来源于生命本身。只有出于意愿,或也可说,出于爱的情感之物才能被称为自由,因为凡人所意愿或所爱的,他都会自由行出来;所以,人的自由和爱之情感,或意愿的情感是一体的。正因如此,人拥有自由,以便他能被真理与良善感动,或能爱上它们,它们因此可以说成为他的一部分。

一言以蔽之,任何事物若不在自由中进入人,都不持久,因为它不属于他的爱或意愿;凡不属于人的爱或意愿的,都不属于他的灵。事实上,人之灵的本质存在就是爱或意愿。之所以说它是爱或意愿,是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意愿。这就是为何人只能在自由中被改造。关于人的自由这一主题,详情可参看下面《属天的奥秘》一书的相关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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