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570.“所以我和你的百姓才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表由此而来的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这从“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的含义清楚可知,“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是指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之所以也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因为“地”表示教会,如下文所述。
正是这个目的,就是他们要变得比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显赫,促使以色列民族敬拜耶和华,并使他们能处于外在的神圣。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个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个人民能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敬拜神的人,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所提到的偶像崇拜者清楚看出来,他们同样能做表面上的事。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到并推断出,这些偶像崇拜者没有内在的神圣,即:使得敬拜变得内在的,是圣言中所揭示的神性真理,只要人们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因为如果没有这些真理,一个人也能以一种神圣的方式敬拜神,那么就不需要任何教会的教义,也不需要任何讲道了。
由于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比别人显赫的目的能使他们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这样的人当中,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事物,也就是其敬拜的外在事物能传给天使,与天堂的联结由此得以建立,所以这个民族被接纳。但是,人若以为他们由此成为敬拜神的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是自我和世界的敬拜者,心里是偶像崇拜者。由于他们具有这种秉性,所以属于对主之信和爱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未揭示给他们。这一点从旧约,以及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降世时,他们并不承认祂,现在仍不承认祂;即便从预言部分接受了关于主的教导,他们也不接受这些教导。他们渴望的是一位能把他们提升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其国度在天上,并从那里着眼于地上所有人的拯救的弥赛亚。由此可见这个民族自古以来是什么样,为何经上在此说,耶和华与他们同去,他们才会比地面上的所有人都要尊贵。
“地面上”这个词要理解为凡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土地”(ground)和“地”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会(关于“地”表示教会,可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但“土地”表示教会的原因和“田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因为它接受各样种子,然后这些种子长成植物并结出果实,以此表示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人就是接受这些的一个容器,如同接受种子的土地。然而,地被称为一个教会是由于住在地上的人,教会与这些人同在。但由于土地和地一样,都意味着空间上的延伸,所以译者就用“地”这个词代替“土地”。他们在此说“地面上”,以取代“土地面上”,在其它地方也一样。然而在原文,表示“土地”的这个词来源于一个完全不同于表示“地”的这个词的词根。
“土地”表示教会,和“地”一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处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如耶利米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边,见没有水,就拿着空器皿回来,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土地都干裂。(耶利米书14:3, 4)
此处“土地”表示教会,“地”也是,因为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缺乏和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水”表示真理;“坑”表示这些真理,因而教义存放的地方;“器皿”表示它们的接受者;“雨”表示来自天堂的它们的流注;“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土地”是指教会本身,经上说这教会由于干旱,因而由于缺乏来自天堂的真理而干裂。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眷顾推罗,她就仍得淫资,与土地面上的地上万国行淫。最终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当它们为了利益、地位和知道它们的名声而被教导时,因而当它们可以说被出售,而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被教导时,就被称为“淫资”。在圣言中,这就是所谓的“淫妇”和“淫行”。“与地上万国行淫”表示与教会的一切真理如此行;“土地面上”表示凡教会所在的地方。由于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仍旧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本身,因而仍旧是神性,尽管对教导并“出售”它们的人来说,它们被用来获利,因而是“淫资”,所以经上说“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凡思维超越字义的人都能看出,此处所指的不是淫资,也不是与地上万国行淫,这类事物也不会归耶和华为圣。
诗篇:
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篇104:30)
“耶和华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受造”表示被新造,也就是重生(10373节);“使地面更换为新”表示改造并建立教会;“地面”表示凡教会之物能被接受的地方。其它经文提到的“地面”所给相同(如创世记7:4; 8:8, 13; 出埃及记32:12; 民数记12:3; 申命记6:15; 7:6; 撒母耳记上20:15; 撒母耳记下14:7)。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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