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730.“第七日你们要守为圣,要归耶和华为休息的安息日”表一个人重生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他与主结合;在至高意义上表主之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这从“安息日”的代表清楚可知。“安息日”是指一个人重生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他处于良善,因此被主引导(参看8510, 8890, 8893, 9274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人身与神性本身在主里面的合一(8495, 10367, 10374节)。当主在世界上时,祂首先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但当离开这个世界时,祂通过与自己里面的神性本身的合一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就至高意义而言,这一点由“安息日”来代表,故它被称为“要归耶和华为休息的安息日”。主以同样的方式向一个正在被祂重生的人做这些事。祂首先用真理充满他,之后通过真理将他与良善结合,从而与祂自己结合。这就是“安息日”在相对意义上所代表的;因为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也就是说,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一个人重生。
严格来说,“安息日”表示休息与平安,因为当主将祂的人身与神性本身合一时,祂就拥有了平安。这时争战就止息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事物都被恢复秩序;因此,不仅祂自己拥有平安,连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也有平安和拯救。
由于此处所论述的这两个过程是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所依赖的包罗万象的共性真理,所以此处只阐述了守安息日为圣,安息日表示这两个过程。因为最包罗万象的共性真理就是,主将祂的人身与神性本身合一,人由此拥有平安和拯救。这也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共性真理:人必须与主结合,好叫他能拥有平安和拯救,这种结合通过重生实现。这也是为何以色列民族当中的安息日是与耶和华立约,也就是与主结合的主要代表和主要标志(参看10357, 10372节);“约”表示结合。
4906.“拉出她来,把她烧了”表它应被灭绝,即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应被灭绝。这从“拉出她来,把她烧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拉出她来,把她烧了”是指被灭绝。“拉出来”论及真理,“烧了”论及要被灭绝的良善。“烧”论及良善的灭绝,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火”和“火焰”在灵义上表示良善,因而“热”表示对良善的情感;但就反面意义而言,“火”和“火焰”表示邪恶,因而“热”表示对邪恶的情感(1297, 1861, 2446节)。此外,良善实实在在是属灵之火,赋予生命的属灵之热由此放射出来;邪恶也是火,焚毁人的热由此放射出来。凡将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并反思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爱之良善是属灵之火,对该良善的情感是属灵之热。事实上,人若深入思考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何处,就会发现爱是它的源头;因为一旦爱停止,人就变冷;而爱越在他里面增长,他就变得越温暖。除非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这个源头,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拥有生命。但产生生命的这属灵之火或热却在恶人当中变得一团焚毁的烈火,因为对他们来说,它就转化为这种火。在没有理性的活物或动物当中,属灵之热同样流入进来,并带来生命,但这生命照在其器官形式中的接受而各异,因此,它们的知识和情感是与生俱来的,如蜜蜂和其它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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