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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