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3301.“毛衣”表示属世层的真理。这从“衣”和“毛”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衣”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故在此是指真理,因为它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真理就像衣服(1073, 2576节),或几乎可以说,真理就是接受良善的器皿(1469, 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节);“毛”是指真理方面的属世层。圣言多次提到“毛”或“头发”,它在这些地方表示属世之物。原因在于,毛发长在人最表面的部位,就像属世层之于理性层和理性层的内层部分。当人活在肉身时,在他看来,属世部分就是他的全部;但这远非事实。相反,属世部分是从他的内在部分长出来的事物,就像毛发是从身体部分长出来的事物一样。两者也以几乎相同的方式从内在部分发出。这也是为何那些活在肉身时完全属世的人在来世照着这种状态被呈现于视野时,头发看上去几乎覆盖了整张脸。此外,头发代表人的属世层。当这属世层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梳理齐整的漂亮头发来代表;但当属世层不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难看的乱发来代表。
正是由于这种代表,所以在圣言中,“毛”或“头发”表示属世层,尤表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如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先知说预言的时候,各人都必因他的异象羞愧,必不再穿毛衣欺骗人。(撒迦利亚书13:4)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2534节);“异象”表示真理,在此表示虚假;“毛衣”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真理不是真理,而是虚假,故经上说“欺骗人”。先知穿这样的衣服是为了代表这种真理,因为它是外在的。这也是为何提斯比人以利亚因穿这种衣服而被称为“毛人”(列王纪下1:8);最后一位先知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太福音3:4)。“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属世人的真理(3293节)。
“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从拿细耳人很明显地看出来:拿细耳人被吩咐在其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那时,他们要任由发绺长长,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5, 18-19)。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并由此代表属天教会的人,属天教会的人是主的一个样式(51节),其属世人由头发来代表。因此,当拿细耳人被分别成圣时,他们要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旧人或以前的属世人,披上一个新人,这由以下要求来表示:当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后,要任由发绺长长,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因为属天人的状态是这样:他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知道一切真理,从来不从真理思考和谈论良善,更不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思考和谈论良善(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节)。此外,属天人具有这种性质:在他们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状态之前,他们的属世人在真理上如此强大,以致他们能与地狱争战;因为进行争战的是真理,从来不是良善。地狱不能接近良善,甚至从远处接近良善。关于真理的这种性质和良善的这种性质,可参看前文(1950, 1951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参孙的力气来自他的头发,论到他,经上说:
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说,看哪,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剃头刀都不可上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从子宫始起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师记13:3, 5)
后来,他向大利拉透露说,如果他剃了头,他的力气就会离开他,他会变得软弱无力;接着他就被剃了头,他的力气就离开了他,非利士人便抓住他;再后来,他被剃头后,他的头发又开始长起来,他的力气就恢复了,使他能推倒那房的柱子(士师记16:1-31)。谁看不出这段描述包含天上的奥秘;没有人知道这奥秘,除非他接受关于代表的教导,即: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只要有头发,他就代表这属天人的属世层;如前所述,属天人的属世层在真理上就是如此强而有力。参孙有这样的力气,是因为那时主所吩咐的一切代表都具有这种力量和效果,这就是参孙力气的源头。但参孙不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个被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也就是说,他不具有良善的状态,而是具有真理的状态。他的头发给予他力气的主要原因是,他代表主,主出于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而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主在披上甚至在属世人方面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之前做这一切。
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吩咐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同样,在论述新殿的地方,经上吩咐祭司利未人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以西结书44:20);也就是说,他们代表来自良善并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毛”或“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使你好像田间的幼苗,你就生长起来,渐渐长大,以至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以西结书16:7)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古教会;随着时间推移,古教会败坏了。“两乳成形”表示属世良善,“头发长成”表示属世真理。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乃火焰。(但以理书7:9)
启示录: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纯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发白如纯羊毛”表示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在圣言和犹太教会的宗教仪式中,真理本身由“白”来代表,并且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纯羊毛”。之所以“真理”由“白”来代表,良善由“红”来代表,是因为真理由光构成,良善由发光的火构成。
和圣言中的其它事物一样,“头发”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表示被败坏的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被败坏的属世层的真理。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河渡口赁来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它也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利剑,把它当做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你的头和你的胡须,拿天平将须发平分。你要将第三部分在城中间用火焚烧,将第三部分在城周围用剑击砍,将第三部分任风吹散。你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再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用火焚烧,就必有火从那里面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5:1-4)
这段经文用代表描述了“头发”和“须发”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的属世真理不复存在。它被“用火焚烧”表示欲望或恶欲摧毁了它;“在城周围用剑击砍”表示推理摧毁了它;“将它任风吹散”表示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摧毁了它。这段经文的意思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很相似,即:种子,也就是真理,有的落在荆棘里,有的落在土浅石头上,有的落在路旁(马太福音13:1-9)。
“头发”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不洁真理和虚假,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
当要娶从敌人那里掳来的女人结婚时,她要被领到家里去,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申命记21:12-13)
又:
当利未人被分别为圣时,要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从而洁净自己。(民数记8:7)
又:
尼布甲尼撒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如牛,身体被天上的露水滴湿,头发长长,好像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但以理书4:33)
就大麻风而言,他们被吩咐察看毛和胡须的颜色,它们是变白、变红、变黄还是变黑;还要查看衣服的颜色;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要把所有头发、胡须、眉毛都剃去(利未记13:1-59; 14:8-9),这表示由亵渎造成的不洁虚假,这是内义上的“大麻风”。
然而,“光秃”表示根本没有任何真理的属世层。如以赛亚书:
他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因尼波哭泣;摩押人因米底巴哀号。他们头上都光秃,每根胡须都剃净。(以赛亚书15:2)
同一先知书:
必有光秃代替美发,烙伤代替美容。(以赛亚书3:24)
对以利沙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的童子,被两只从森林里出来的熊撕成碎片(列王纪下2:23-24),代表那些亵渎圣言,声称它里面似乎没有真理的人;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2762节)。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代表具有多么大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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