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533.“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表示他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这从“妻子”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507, 2510节);“人”(即男人)是指教义本身。事实上,亚伯拉罕代表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当被称为“人”(即男人)时,他表示属天真理,属天真理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是一样的;因为“人”(即男人)在内义上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节)。由此明显可知,“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是指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之所以表示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属灵真理,是因为要把她还回去的“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教义,或也可说,构成教义的理性事物(2510节)。
如前所述(2531节),尽管信之教义本身是神性,因此超越所有人,甚至天使的理解,但圣言仍以一种人能理解的理性方式来传达它。此处的情形就像教育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父母。当父母教育孩子时,他们会根据孩子的心态来解释每一件事,尽管他们自己在一个更内在或更高的层面上思考。否则,父母只是在教育,而孩子没有在学习,或说不去调整自己的课程就是在教导不会被学习的东西,或这就像把种子丢在光秃秃的岩石上。这也适用于在来世教导内心简单者的天使。天使虽拥有属天和属灵的智慧,但仍不会越过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头顶,或说把自己置于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理解之上,而是简单地和他们交谈,然而会随着教导的行进而逐渐提升水平。如果他们以天使的智慧说话,简单人根本理解不了,因而不会被引向信之真理与良善。如果主在圣言中不根据人的理解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来教导,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然而,内义上的圣言会上升,以满足天使的理解力。即便如此,在天使感知圣言所在的最高层面的含义,仍无限低于神性。这表明圣言在其起源上,因而在自己里面是什么样;因此,圣言处处,甚至在一点一画上所包含的,比整个天堂以最小的方式所能理解的还要多,尽管它字面上显得如此普通和粗糙。
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祂在圣言里面,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4, 14; 也可参看启示录19:11, 13, 16).
主因是圣言,故也是教义,因为本身为神性的其它教义并不存在。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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