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724.“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表示来自它的敬拜。这从“求告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求告神的名”是指敬拜(参看440节)。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并不将“名”理解为名字,而是理解为全部性质或品质(参看144-145, 440, 768, 1754, 1896, 2009节)。因此,他们将“神的名”理解为一个整体上敬拜神的一切事物或方法,因而理解为爱与信的一切。但当敬拜的内在消亡,只剩下外在时,他们就开始将神的名只理解为名字。事实上,他们甚至敬拜名字本身,却不关心他们是出于什么样的爱和信在敬拜,或说是什么样的爱和信在驱使他们敬拜。因此,各个民族开始按他们的神之名来区分自己,表明自己的身份。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则将自己置于其他民族之上,因为他们拜耶和华。他们将敬拜的本质置于说出并求告这个名字本身;而事实上,只敬拜名字根本不是敬拜,因为就连最坏的人也能这样做,他们在只敬拜名字的时候会成为更大的亵渎者。
由于“神的名”表示敬拜的一切或全部,也就是我们敬拜主所基于的爱与信的一切或全部,所以你能看出主祷文(马太福音6:9)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还能看出主说下面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奉我的名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3:39)
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彼此出卖,彼此恨恶。(马太福音24:9-1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4-15; 15:16; 16:23-24, 26-27)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约翰福音17:6)
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11-12)
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6)
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更不用说旧约中的众多经文了;其中,耶和华或神的“名”并非表示名字,而是表示敬拜所基于的整体上的爱与信,或说激发敬拜的爱与信的一切驱动力。
论到那些只敬拜名字,却没有爱和信的人,经上在马太福音中这样说: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如前所述,一旦教会成员从内在变得外在,开始将敬拜唯独置于一个名字,那么他们就不再承认一神,而是承认多神。因为古人有这样一个习俗:在耶和华的名字后面加上某种东西,从而回想起祂的某种好处或属性,如在本节:“他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下一章: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就是耶和华必看见。(创世记22:14)
出埃及记:
摩西筑了一座坛,给它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出埃及记17:15)
士师记:
基甸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称它为耶和华沙龙,就是耶和华的平安。(士师记6:2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正是由于这种习俗,那些将敬拜唯独置于一个名字的人承认如此多的神;在外邦人当中,尤其在希腊和罗马,有如此多的神被承认和敬拜;而这些属性名字或称谓所源于的古教会,从来不拜多神,只拜一神。他们之所以用如此多的名字来崇敬这一位神,是因为他们将“名”理解为性质或品质。
2533.“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表示他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这从“妻子”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507, 2510节);“人”(即男人)是指教义本身。事实上,亚伯拉罕代表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当被称为“人”(即男人)时,他表示属天真理,属天真理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是一样的;因为“人”(即男人)在内义上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节)。由此明显可知,“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是指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之所以表示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属灵真理,是因为要把她还回去的“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教义,或也可说,构成教义的理性事物(2510节)。
如前所述(2531节),尽管信之教义本身是神性,因此超越所有人,甚至天使的理解,但圣言仍以一种人能理解的理性方式来传达它。此处的情形就像教育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父母。当父母教育孩子时,他们会根据孩子的心态来解释每一件事,尽管他们自己在一个更内在或更高的层面上思考。否则,父母只是在教育,而孩子没有在学习,或说不去调整自己的课程就是在教导不会被学习的东西,或这就像把种子丢在光秃秃的岩石上。这也适用于在来世教导内心简单者的天使。天使虽拥有属天和属灵的智慧,但仍不会越过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头顶,或说把自己置于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理解之上,而是简单地和他们交谈,然而会随着教导的行进而逐渐提升水平。如果他们以天使的智慧说话,简单人根本理解不了,因而不会被引向信之真理与良善。如果主在圣言中不根据人的理解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来教导,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然而,内义上的圣言会上升,以满足天使的理解力。即便如此,在天使感知圣言所在的最高层面的含义,仍无限低于神性。这表明圣言在其起源上,因而在自己里面是什么样;因此,圣言处处,甚至在一点一画上所包含的,比整个天堂以最小的方式所能理解的还要多,尽管它字面上显得如此普通和粗糙。
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祂在圣言里面,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4, 14; 也可参看启示录19:11, 13, 16).
主因是圣言,故也是教义,因为本身为神性的其它教义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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