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235.“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女人,她名叫基土拉”表示亚伯拉罕所代表的主经历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这从目前关于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的阐述和说明,以及此处关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记载清楚可知。但既然我说,亚伯拉罕在此代表主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那么就需要知道什么是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什么是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
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和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与那些接受主的神性之人有关,因为主照着接受者的性质而他显现。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1838, 1861节)可以看出来,从以下事实则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主以一种方式向属天人显现,以另一种方式向属灵人显现,因为祂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但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1529-1531, 1838节)。主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他们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而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是因为他们处于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这种区别就像白天的日光和夜晚的月光之间的区别,还像两者的热之间的区别,而热使得地上的万物生长。这就是创世记第一章中这句话的意思:
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创世记1:16)
一般来说,主的国是属天的和属灵的;也就是说,它由属天人和属灵人组成。正因主的神性向属天人显为属天的,向属灵人显为属灵的,所以我在此说,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天神性,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灵神性。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或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所以请参看关于他们的阐述和说明,即: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1155, 1577, 1824, 2048, 2184, 2227, 2507节)。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2088, 2669, 2708, 2715节)。属天人是主的一个样式,出于爱行善;而属灵人是主的一个形像,出于信行善(50-52, 1013节)。属天人从良善感知真理,他们从不推理真理(202, 337, 607, 895, 1121, 2715节)。对属天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而对属灵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并且对属灵人来说,一个新的意愿在理解力部分中被造(863, 875, 895, 897, 927, 1023, 1043, 1044, 2256节)。属天人从良善本身看到无限制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推理一个事物是不是真的而无法抵达属天人的光所传播的最远边界(2718节)。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住在模糊之中(1043, 2708, 2715节)。主降世是为了拯救属灵人(2661, 2716, 2833, 2834节)。
805.启19:2.“祂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因祂判断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表出于公义将那亵渎的巴比伦宗教罚入地狱,因为它通过对圣言的污秽玷污而摧毁主的教会。“祂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表示主实施审判所依照的圣言神性真理与良善(668, 689节)。这些一起被称为“公义”,因为“公义”论及主时,并非表示别的;如下面和相关的经文(启示录19:11;以赛亚书63:1;耶利米书 23:5,6;33:15,16)。“因祂判断了那大淫妇”表示因为这亵渎的巴比伦宗教已被罚入地狱,这在前一章已经论述。它因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而被称为“大淫妇”。“用淫行使地败坏”表示它通过对圣言的污秽玷污而摧毁主的教会。“她的淫行”表示对圣言的玷污(134节),“地”表示教会(2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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