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3237

3237.“她名叫基

3237.“她名叫基土拉”表示这神性真理的本质。这从“名”和“名叫”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名叫”是指认识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但由于论及神性的是存在,而不是性质或品质,所以此处“名”表示本质,事实上表示此处“她”,即那个女人所表示的神性真理的本质。“女人”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236节)。由此明显可知“基土拉”一般涉及什么。

属天的奥秘 #9987

9987.“这是你要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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