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300.“先出来的全身发红,如同毛衣”表示真理生活的属世良善,或说构成属世真理生活的良善。这从“出来”、“红”和“毛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出生;“红”是指生活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毛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这个孩子先“出来”表示就本质而言,良善是优先的,如前所述(3299节)。经上说“像毛衣”,是为了表示良善以真理,如同以一个细嫩的外壳或器皿、身体为衣,也如前所述(3299节)。在圣言中,“衣服或外衣”在内义上只表示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这也是为何真理被比作衣服(1073, 2576节)。
“红”或“发红”之所以表示生活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爱流出的,爱本身是属天和属灵的火。爱还被比作火,也实际被称为“火”(933-936节),又被比作血,同样被称为“血”(1001节)。火和血都是红的,所以从爱流出的良善由“红”或“发红”来表示,这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在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的预言中: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谁都能看出,这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主。此处“衣服”和“袍褂”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论到神性良善,经上说:“他的眼睛比酒更红”;论到神性真理,经上说:“他的牙齿比奶更白”。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属世层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此处“以东”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的神性良善,这从下文(3322节)明显看出来。“服装有红色”表示真理之良善,“衣服像踹酒榨的”表示良善之真理。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或珊瑚)更红,他们擦亮就像蓝宝石一样。(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尤其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因此,“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更红”代表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中的良善。
犹太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主,由此代表祂的国度,因而代表作为主国度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因此,由于“红”表示良善,尤表属世层的良善,所以犹太教会的人被吩咐用染红的公羊皮做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 23; 36:19);用焚烧的小红母牛的灰调做除罪水或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2等)。除非红色表示主国度中的某种属天事物,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公羊必须是红的,小母牛也是红的。凡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都承认它们代表神圣事物。由于红色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帐幕的罩棚用朱红色、紫色和蓝色线交织、绑扎起来(出埃及记35:6)。
几乎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如前面频繁所述(1066, 1142, 1232, 1662, 1834, 2455, 2460, 2686, 2709节),“红”也不例外。就反面意义而言,“红”表示从自我之爱而来的邪恶,这是因为自我之爱的欲望被比作火,并被称为“火”(934e, 1297, 1527, 1528, 1861, 2446节);它们同样被比作血,并被称为“血”(374, 954, 1005节)。因此,“红”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彼列)勇士的盾牌是红的,壮士都穿深红衣服,在那日,战车笼罩在火把的火中。(那鸿书2:3)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后来又出来一匹黑马;最后出来一匹灰色马,其名字叫死亡。(启示录6:2, 4-5, 8)
10152.“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就拯救的工作而言,在这两层天堂中的主的一个代表。这从“亚伦”、“亚伦的儿子”和“祭司的职分”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伦”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 9946, 10068节);“亚伦的儿子”是指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0017, 10068节),因而是在两层天堂里面,就是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里面(因为无论你说属天良善,还是说属天国度,或高层天堂,都是一回事;无论你说属灵良善,还是说属灵国度,或低层天堂,也都是一回事;关于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可参看刚才的说明10150, 10151节);“祭司的职分”是指主的拯救工作(9809, 10017节)。由此明显可知“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耶和华供祭司的职分”表示就拯救的工作而言,在这两层天堂中的主的一个代表。
在此可以就主的拯救工作多说几句。在教会,众所周知,主是人类的救主和救赎主,但很少有人知道当如何理解这句话。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以为主用自己的宝血救赎了这个世界,也就是人类,他们将主的宝血理解为祂在十字架上的受难。但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却知道,没有人是靠主的宝血得救的,只有靠照主的圣言所教导的信与仁的诫命的生活。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则将主的宝血理解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十字架受难理解为主所经历的最后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同时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由此救赎和拯救所有允许自己通过照祂的圣言所教导的信与仁的诫命生活而重生的人。此外,天上的天使照内义来理解圣言,而“主的宝血”在内义上用来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4735, 54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节)。
但没有人知道人类如何被神性通过征服地狱和荣耀祂的人身而被拯救 和救赎,除非他知道每个人都来自天堂的天使和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他同在,并且除非这些天使和灵人不断与人同在,否则此人无法思考或意愿任何事;因此,就其内层而言,人要么在来自地狱的灵人的统治之下,要么在来自天堂的天使的统治之下。一旦知道这一切,就能明白,若非主完全征服地狱,将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没有人能得救。若非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并通过如此行而为自己获得永远掌管地狱和天堂的神性能力,同样没有人能得救;因为没有神性能力,地狱和天堂都不能保持在秩序中。能使任何事物存在的能力必是永恒的,以便这个事物能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永恒存在。
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若没有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就无法完成拯救的工作,因为没有神性人身的神性本身无法抵达一个人那里,甚至无法抵达一位天使那里,因为人类已经完全远离了神性。当最终不再有任何信,也不再有任何仁时,这种情况就会属生。因此,那时主就降世恢复一切事物,如此行凭的是祂的人身,由此通过人们从主所获得的对主的信和爱而拯救和救赎他们。事实上,主能阻止这些人下地狱,免受永恒的诅咒,但无法阻止那些弃绝从祂获得并回献给祂的信和爱之人,因为这些人弃绝救恩和救赎。
神性本身通过神性人身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被称为耶和华的右手和膀臂的经文中;在经上说主拥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的经文中。主被称为“耶和华的右手和膀臂”(参看10019节);祂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参看10089节)。主凭神性人身征服地狱,将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它变成神性(参看9528, 9715, 9809, 9937, 10019节提到的地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通过神性人身实现这一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3, 14)
此处很明显,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那在此被称为“圣言”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又: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响声,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7, 9)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由此可见何为拯救和救赎的工作,这工作是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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