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300.“先出来的全身发红,如同毛衣”表示真理生活的属世良善,或说构成属世真理生活的良善。这从“出来”、“红”和“毛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出生;“红”是指生活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毛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这个孩子先“出来”表示就本质而言,良善是优先的,如前所述(3299节)。经上说“像毛衣”,是为了表示良善以真理,如同以一个细嫩的外壳或器皿、身体为衣,也如前所述(3299节)。在圣言中,“衣服或外衣”在内义上只表示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这也是为何真理被比作衣服(1073, 2576节)。
“红”或“发红”之所以表示生活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爱流出的,爱本身是属天和属灵的火。爱还被比作火,也实际被称为“火”(933-936节),又被比作血,同样被称为“血”(1001节)。火和血都是红的,所以从爱流出的良善由“红”或“发红”来表示,这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在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的预言中: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谁都能看出,这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主。此处“衣服”和“袍褂”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论到神性良善,经上说:“他的眼睛比酒更红”;论到神性真理,经上说:“他的牙齿比奶更白”。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属世层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此处“以东”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的神性良善,这从下文(3322节)明显看出来。“服装有红色”表示真理之良善,“衣服像踹酒榨的”表示良善之真理。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或珊瑚)更红,他们擦亮就像蓝宝石一样。(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尤其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因此,“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更红”代表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中的良善。
犹太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主,由此代表祂的国度,因而代表作为主国度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因此,由于“红”表示良善,尤表属世层的良善,所以犹太教会的人被吩咐用染红的公羊皮做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 23; 36:19);用焚烧的小红母牛的灰调做除罪水或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2等)。除非红色表示主国度中的某种属天事物,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公羊必须是红的,小母牛也是红的。凡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都承认它们代表神圣事物。由于红色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帐幕的罩棚用朱红色、紫色和蓝色线交织、绑扎起来(出埃及记35:6)。
几乎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如前面频繁所述(1066, 1142, 1232, 1662, 1834, 2455, 2460, 2686, 2709节),“红”也不例外。就反面意义而言,“红”表示从自我之爱而来的邪恶,这是因为自我之爱的欲望被比作火,并被称为“火”(934e, 1297, 1527, 1528, 1861, 2446节);它们同样被比作血,并被称为“血”(374, 954, 1005节)。因此,“红”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彼列)勇士的盾牌是红的,壮士都穿深红衣服,在那日,战车笼罩在火把的火中。(那鸿书2:3)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后来又出来一匹黑马;最后出来一匹灰色马,其名字叫死亡。(启示录6:2, 4-5, 8)
2813.“捆绑他的儿子以撒”表示神性理性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它在真理方面即将经历终级试探,这从“捆绑”和“他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捆绑”是指为经历终极试探而取得一种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一个处于一种试探状态的人,完全就像一个被捆绑或用锁链拴住的人。“他的儿子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在此是指真理方面的(2802, 2803节)。真正的理性整个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在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理性不会遭遇或经历试探,因为发起试探的魔鬼或灵人不能接近为神性的良善,这良善超越其试探的一切企图和努力。但为神性的真理一旦被捆绑,就能被试探,因为错觉或谬念,尤其虚假会侵袭它,从而试探它。事实上,关于为神性的真理的某种观念能被形成;但只有那些拥有感知,系属天天使的人才有可能形成关于为神性的良善的观念。主降世的时候,不再被人承认的,正是为神性的真理;因此,为神性的真理是主经历试探的根源,也是祂承受试探所用的手段。在主里面,为神性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而为神性的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神的儿子”的。论到“人子”,主多次说,祂要受苦;但论到“神的儿子”,祂从未说过这种话。论到人子或为神性的真理,祂说要受苦,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又把祂交给外邦人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马太福音 20:18-19)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看哪,时候到了,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太福音26:45)
马可福音:
耶稣开始教导他们,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马可福音8:31)
同一福音书: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被杀以后,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9:12, 31)
又: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杀害祂;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10:33-34)
又:
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可福音14:41)
路加福音: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9:22, 44)
同一福音书: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在那里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又:
天使对妇女们说,当记念祂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24:6-7)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人子”都表示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也就是在内义上的圣言方面的主;该圣言要被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凌辱、鞭打、吐唾沫、钉在十字架上,这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犹太人照字面诠释圣言中的一切,把它们用于自己,并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并不想知道关于圣言灵义和天国的任何事,而是相信弥赛亚会来把他们的国提到地上所有的国家之上,甚至到今天他们还这样认为。由此明显可知,被他们弃绝、凌辱、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的,是为神性的真理。无论你说为神性的真理,还是说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正如祂就是圣言本身(2011, 2016节, 2533e节)。
主在第三日复活也暗示了这一事实,即:为神性的真理,或内义上的圣言,就是古教会所理解的那种圣言,在时代的完结要复活,这也是“第三日”(1825, 278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人子,也就是为神性的真理要显现(马太福音24:30, 37, 39, 44; 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17:22, 24-26, 30; 21:27, 36)。
“人子”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上述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马太福音13:37-38, 41-42)
此处“好种”是指真理,“世界”是指人类,“撒好种的”是指人子,“叫人跌倒的”是指虚假。约翰福音:
群众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此处当群众问“人子是谁”时,耶稣给出的回答是关于光,就是真理的,并说祂自己就是他们应当信从的光或真理。关于来自主的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1053, 1521, 1529-1531, 1619-1632节)。
至于神的儿子,或在祂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的良善方面的主不能被试探,如前所述,这也可从福音书中主对试探者的答复明显看出来:
那试探者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把自己扔下去。因为经上记着,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马太福音4:6-7; 路加福音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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