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993.“从羊群中挑出一切有点有斑的羊”表“拉班”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凡与“点”所表示的邪恶混杂,或与“斑”所表示的虚假混杂的,都要被分离出去。这从“挑出”(removing)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是指分离;“羊群中的羊”(此处是山羊和羔羊)是指良善与真理(1824, 3519节)。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含有奥秘在里面,这一事实可从以下分析看出来:它们若非含有比字面上所看到的还要深的奥秘,绝大多数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如:雅各要求以山羊当中有斑有点的,羔羊当中黑色的为他的工价;然后他将皮剥成白纹的榛树和梧桐树的嫩枝插在水沟里,正对着当时发热的拉班的羊群;至于羔羊,他使羊群面对拉班羊群中有纹和黑色的;他由此以邪恶的伎俩,而非正当的手段变得富有。这些事并未表现出任何神性之物,而圣言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性。此外,知道知道这一切对救恩毫无用处;然而,圣言因是神性,故里面所包含的事物无不有助于救恩和永生。
通过这些,以及其它类似细节,谁都能断定,它们里面隐藏着某个奥秘,尽管从字义上看,它们是那种不值一提的事实,然而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蕴含着更为神性的观念。不过,若不通过内义,也就是若不知道天使如何理解这些事,谁也看不出这些观念准确来说是什么;当世人看到历史的属世意义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属灵意义。这两种意义表面看似相距甚远,而事实上,它们彼此联结得十分紧密;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历史细节,以及所有其它此类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诚然,包含在此处和随后本章中那些细节的奥秘本身从前面关于拉班和雅各的阐述能在某种程度上得知,即:“拉班”表示诸如能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而“雅各”表示真理的良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对应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更少有人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并且这二者之间必存在一个对应关系,罕有人知道仅看似良善的那类良善是用来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手段。既如此,那么论述这些事的奥秘就无法轻易解释清楚,因为它们会落入理解力或认知的阴影中。确切地说,这就像是有人以外语来谈论,无论把这个事情解释得多么清楚,听者都不会明白的。尽管如此,还是要让人们知道隐藏在圣言内义中的事,此处细节里面的真正奥秘如今要揭开。
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自己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就代表意义而言,主题则是人里面的属世层,即主如何重生这属世层,并使它与人的内层人,也就是那肉体死后继续活着、那时被称为人之灵的相对应。当从肉身被释放出来时,除了肉和骨之外,人的灵会将外在人的一切都带走。内在人与外在人的这种对应关系若不在时间,或在肉身生活中实现,以后就不会实现了。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主通过重生将这二者结合起来。
前几节论述了人在能重生之前必须接受并承认的一般真理,这些真理由雅各和利亚并使女所生的十个儿子来表示;然后论述了(此人接受并承认这些真理后)外在人与内层人,也就是属世人与“约瑟”所表示的属灵人的结合。现在按照这个次序,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的繁殖和真理的增多,一旦理性人与属灵人结合,这种情形就开始照着它们结合的程度出现。这就是雅各通过拉班的羊群为自己所获得的“羊群”所表示的。“羊群”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如在圣言别处频繁所表示的。“拉班的羊群”表示“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其性质早已阐述过。“雅各的羊群”表示通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
此处便描述了获得这些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绝不被理解,除非知道“斑”、“点”、“黑”、“白”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因而必须先在此解释它们。有斑的,或有点的,就是由黑和白构成的。一般来说,“黑”表示邪恶,尤表人的自我(proprium),因为这自我只是邪恶。但是,“暗”(dark)表示虚假,尤表虚假原则。“白”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严格来说,表示主的公义和功德(Righteousness and Merit),由此表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这种白被称为“亮白”,因为它从主所放射的光闪耀出来。但在反面意义上,“白”表示自我公义,或人自己的功德。事实上,没有良善的真理都具有这种自我功德在里面,因为当人的善行并非源于真理的良善时,他总是渴望得到某种回报,因他行善是为了自己。而当良善隐藏人所付诸实践的真理后面时,这真理就会被主所放射的光照亮。由此可见“斑”和“点”分别表示什么,即“斑”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点”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
来世所看到的实际色彩如此美丽和明亮,以至于无法描述(1053, 1624节)。它们就是白与黑里面的光影混杂的产物。不过,尽管那里的光在肉眼面前显为光,却和世上的光不一样。天上的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因为来自主的神性聪明和智慧在那里就显为光,并且光照整个天堂(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3341, 3485, 3636, 3643, 3862节)。同样,来世的阴影尽管看似阴影,却和世上的阴影不一样;因为那里的阴影就是光的缺乏,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缺乏。由于在来世,白和黑是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光之产物,以及缺乏聪明和智慧的阴影之产物,故显而易见,“白”和“黑”就表示诸如前面所阐述的那类事物。结果,色彩是由白与黑所构成的表面里面的光影变化,因此这就是被称为色彩的这些变化所产生的多样性(1042, 1043, 1053节)。
由此可见,“有斑的”,也就是标有或布满黑白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以及“有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些就是取自拉班良善的事物,以便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至于它们能以哪种方式服务于这一目的,这是一个奥秘;事实上,这个奥秘能清楚地呈现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面前,因为如前所述,这光含有聪明在里面;但它却无法清楚呈现在那些处于尘世之光的人面前,除非他们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如那些已重生之人的情形。因为每一个重生之人都在自己那来自天堂之光的属世之光里面看见良善与真理,因为天堂之光会给他的理解或认知带来视觉,而尘世的劣质之光则赋予他属世的视觉。
有必要补充几句话,以进一步解释此中情形。人里面没有纯粹的良善,或不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没有纯粹的真理,或不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是因为人的意愿只是邪恶,虚假由此不断流入他的理解或认知;众所周知,人通过遗传接受他祖祖辈辈逐渐累积来的邪恶,又由此制造了实际的邪恶,将其变成自己的,并把他自己的邪恶进一步添加到这遗传上。但居于人身上的邪恶各种各样;有些邪恶不能与良善混杂,有些邪恶则能与良善混杂;这同样适用于虚假。若非如此,绝没有人能够重生。不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就是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即仇恨、报复、残忍,随之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说服。但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则是不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
例如: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而努力在私下和公众生活中胜过别人,在知识和教义上胜过他们,被提升到比别人更重要的位置上,以及比别人更富有,同时又承认和敬拜主,发自内心向邻人做善事,出于良知行公义公平,那么属于其自我之爱的邪恶就是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这是一种人自己的邪恶,因邪恶而与生俱来。突然将这邪恶从他身上拿走,就会扑灭他里面最初燃烧的生命之火。但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仇恨那些不尊重他,可以说崇拜他的人,因而在报复和残忍中享受仇恨的快乐,那么这种爱的邪恶就是无法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它们是对立面。
再举一例:若有人自以为从罪中洁净,因而被清洗干净,就像有人用大量的水洗去污秽一样,一旦他悔改,执行了所规定的处罚,或他进行忏悔并听到听告解神父说他脱离了罪恶后,或领受圣餐后,过上一种新生活,并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与良善混杂的那种。但是,若他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过着肉欲和世俗的生活,那么这虚假就是无法与良善混杂的那种。
又:若有人以为人凭着相信良善,而非凭着意愿良善而得救,然而又意愿良善,进而行善,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种;但是,若他不意愿良善,进而行善,就是不能依附的那种。同样,若有人不知道人死后会再次兴起,进而不信复活,或有人知道但仍怀疑或几乎否认它,然而却活在真理与良善中,那么良善与真理也能与这虚假混杂。但是,若他活在虚假与邪恶中,真理与良善就无法与这虚假混杂,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并且这虚假会摧毁真理,邪恶则会摧毁良善。
又:以良善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无论这良善是邻舍的良善,还是国家或教会的良善,就是谨慎;与它们混在一起的邪恶就能通过并为了这目的而与良善混杂。但是,以邪恶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则不是谨慎,而是诡诈和欺骗。良善绝无可能与它们结合,因为具有邪恶目的的欺骗会将属地狱之物带入人的一切事物,无论还是细节,将邪恶置于中间,将良善丢到周边。这种次序就是地狱的次序本身。其它无数例子也一样。
有些邪恶与虚假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虽然有如此众多不同的信条和教义存在,其中许多完全是异端的,然而每一种中都有人得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主的教会甚至存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当中;虽然他们处于虚假,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仍能得救(2589-2604节)。若非有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这种情形是绝无可能的。因为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能被主奇妙地排列成序。它们不是结合起来,更不是合而为一,而是相互毗邻,彼此相接,并且是以这种方式,良善连同真理占据中间,可以说占据核心,而邪恶与虚假则占据向外辐射,直到周边区域或四围的位置。因此,前者被后者光照,也就是邪恶与虚假从良善与真理接受光,并像从中间或核心放射的光所制造的白与黑的斑点那样斑驳。这就是天上的次序。这些就是“斑”和“点”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
3301.“毛衣”表示属世层的真理。这从“衣”和“毛”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衣”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故在此是指真理,因为它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真理就像衣服(1073, 2576节),或几乎可以说,真理就是接受良善的器皿(1469, 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节);“毛”是指真理方面的属世层。圣言多次提到“毛”或“头发”,它在这些地方表示属世之物。原因在于,毛发长在人最表面的部位,就像属世层之于理性层和理性层的内层部分。当人活在肉身时,在他看来,属世部分就是他的全部;但这远非事实。相反,属世部分是从他的内在部分长出来的事物,就像毛发是从身体部分长出来的事物一样。两者也以几乎相同的方式从内在部分发出。这也是为何那些活在肉身时完全属世的人在来世照着这种状态被呈现于视野时,头发看上去几乎覆盖了整张脸。此外,头发代表人的属世层。当这属世层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梳理齐整的漂亮头发来代表;但当属世层不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难看的乱发来代表。
正是由于这种代表,所以在圣言中,“毛”或“头发”表示属世层,尤表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如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先知说预言的时候,各人都必因他的异象羞愧,必不再穿毛衣欺骗人。(撒迦利亚书13:4)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2534节);“异象”表示真理,在此表示虚假;“毛衣”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真理不是真理,而是虚假,故经上说“欺骗人”。先知穿这样的衣服是为了代表这种真理,因为它是外在的。这也是为何提斯比人以利亚因穿这种衣服而被称为“毛人”(列王纪下1:8);最后一位先知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太福音3:4)。“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属世人的真理(3293节)。
“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从拿细耳人很明显地看出来:拿细耳人被吩咐在其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那时,他们要任由发绺长长,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5, 18-19)。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并由此代表属天教会的人,属天教会的人是主的一个样式(51节),其属世人由头发来代表。因此,当拿细耳人被分别成圣时,他们要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旧人或以前的属世人,披上一个新人,这由以下要求来表示:当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后,要任由发绺长长,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因为属天人的状态是这样:他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知道一切真理,从来不从真理思考和谈论良善,更不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思考和谈论良善(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节)。此外,属天人具有这种性质:在他们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状态之前,他们的属世人在真理上如此强大,以致他们能与地狱争战;因为进行争战的是真理,从来不是良善。地狱不能接近良善,甚至从远处接近良善。关于真理的这种性质和良善的这种性质,可参看前文(1950, 1951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参孙的力气来自他的头发,论到他,经上说:
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说,看哪,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剃头刀都不可上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从子宫始起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师记13:3, 5)
后来,他向大利拉透露说,如果他剃了头,他的力气就会离开他,他会变得软弱无力;接着他就被剃了头,他的力气就离开了他,非利士人便抓住他;再后来,他被剃头后,他的头发又开始长起来,他的力气就恢复了,使他能推倒那房的柱子(士师记16:1-31)。谁看不出这段描述包含天上的奥秘;没有人知道这奥秘,除非他接受关于代表的教导,即: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只要有头发,他就代表这属天人的属世层;如前所述,属天人的属世层在真理上就是如此强而有力。参孙有这样的力气,是因为那时主所吩咐的一切代表都具有这种力量和效果,这就是参孙力气的源头。但参孙不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个被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也就是说,他不具有良善的状态,而是具有真理的状态。他的头发给予他力气的主要原因是,他代表主,主出于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而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主在披上甚至在属世人方面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之前做这一切。
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吩咐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同样,在论述新殿的地方,经上吩咐祭司利未人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以西结书44:20);也就是说,他们代表来自良善并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毛”或“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使你好像田间的幼苗,你就生长起来,渐渐长大,以至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以西结书16:7)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古教会;随着时间推移,古教会败坏了。“两乳成形”表示属世良善,“头发长成”表示属世真理。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乃火焰。(但以理书7:9)
启示录: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纯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发白如纯羊毛”表示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在圣言和犹太教会的宗教仪式中,真理本身由“白”来代表,并且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纯羊毛”。之所以“真理”由“白”来代表,良善由“红”来代表,是因为真理由光构成,良善由发光的火构成。
和圣言中的其它事物一样,“头发”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表示被败坏的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被败坏的属世层的真理。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河渡口赁来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它也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利剑,把它当做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你的头和你的胡须,拿天平将须发平分。你要将第三部分在城中间用火焚烧,将第三部分在城周围用剑击砍,将第三部分任风吹散。你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再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用火焚烧,就必有火从那里面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5:1-4)
这段经文用代表描述了“头发”和“须发”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的属世真理不复存在。它被“用火焚烧”表示欲望或恶欲摧毁了它;“在城周围用剑击砍”表示推理摧毁了它;“将它任风吹散”表示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摧毁了它。这段经文的意思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很相似,即:种子,也就是真理,有的落在荆棘里,有的落在土浅石头上,有的落在路旁(马太福音13:1-9)。
“头发”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不洁真理和虚假,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
当要娶从敌人那里掳来的女人结婚时,她要被领到家里去,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申命记21:12-13)
又:
当利未人被分别为圣时,要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从而洁净自己。(民数记8:7)
又:
尼布甲尼撒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如牛,身体被天上的露水滴湿,头发长长,好像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但以理书4:33)
就大麻风而言,他们被吩咐察看毛和胡须的颜色,它们是变白、变红、变黄还是变黑;还要查看衣服的颜色;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要把所有头发、胡须、眉毛都剃去(利未记13:1-59; 14:8-9),这表示由亵渎造成的不洁虚假,这是内义上的“大麻风”。
然而,“光秃”表示根本没有任何真理的属世层。如以赛亚书:
他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因尼波哭泣;摩押人因米底巴哀号。他们头上都光秃,每根胡须都剃净。(以赛亚书15:2)
同一先知书:
必有光秃代替美发,烙伤代替美容。(以赛亚书3:24)
对以利沙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的童子,被两只从森林里出来的熊撕成碎片(列王纪下2:23-24),代表那些亵渎圣言,声称它里面似乎没有真理的人;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2762节)。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代表具有多么大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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