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995.“从母山羊中挑出有斑的、有点的”表此后,有虚假和邪恶混杂在里面的一切真理之良善都将是“雅各”的。这从“点”、“斑”和“山羊”的含义清楚可知:“点”是指虚假;“斑”是指邪恶,如前所示(3993节);“母山羊”是指真理的良善,或信之仁(3519节)。这一切都将是“雅各”的,这一事实也由接下来的这句话,即“这些就算我的工价”来表示。
现简要讨论何谓真理的良善,或信之仁。当人正在重生时,表面上看,似乎信之真理占据优先地位,仁之良善是次要的;不过,一旦他重生了,那么很明显,仁之良善占据优先地位,信之真理则是次要的。前者是表象,后者是真相(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616, 3701节)。因为当人正在重生时,他通过自己所学到的真理行善,因为他通过真理学习何为良善。然而,行善的其实是在里面的良善,因为良善正从主通过内在途径,也就是通过灵魂的途径流入;而真理则通过外在途径,或通过感官,就是属于身体的感官途径流入。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被在里面并与之结合的良善所接纳,这种活动甚至一直持续到此人已经重生。然后就发生反转,真理通过良善进行。由此明显可知何为真理的良善,何为良善的真理。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这么多人声称仁之良善是信之果实;因为在重生之初,表面看上去的确是这样。这些人便从表象得出这个结论,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正在重生的人很少,并且除了已重生,也就是处于对良善的情感,或处于仁爱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这一点。他能通过对良善的情感或仁爱清楚看出并觉察到这一点;然而,那些未重生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或仁爱;反而推理它,如同推理某种对他们来说很陌生或与他们无关的事物。因此,他们称仁为信之果实,而事实上,信是仁的产物。然而,对简单人来说,知道谁在先,谁在后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他们过着仁爱的生活即可;因为仁是信的生命。
此处“羊群中的羊”(member of the flock)不仅是指羔羊,还指绵羊、小山羊、母山羊、公绵羊和公山羊,尽管经上只提及羔羊和母山羊。经上唯独提及这些,是因为“羔羊”表示纯真,“母山羊”表示信之仁,这些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这也是为何在原文,“点”是用一个也表示“羔羊”的词来表述(如以赛亚书 40:10, 11);而“斑”是用一个也表示“牧人”的词来表述(如列王纪下3:4;阿摩司书1:1)。
4906.“拉出她来,把她烧了”表它应被灭绝,即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应被灭绝。这从“拉出她来,把她烧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拉出她来,把她烧了”是指被灭绝。“拉出来”论及真理,“烧了”论及要被灭绝的良善。“烧”论及良善的灭绝,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火”和“火焰”在灵义上表示良善,因而“热”表示对良善的情感;但就反面意义而言,“火”和“火焰”表示邪恶,因而“热”表示对邪恶的情感(1297, 1861, 2446节)。此外,良善实实在在是属灵之火,赋予生命的属灵之热由此放射出来;邪恶也是火,焚毁人的热由此放射出来。凡将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并反思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爱之良善是属灵之火,对该良善的情感是属灵之热。事实上,人若深入思考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何处,就会发现爱是它的源头;因为一旦爱停止,人就变冷;而爱越在他里面增长,他就变得越温暖。除非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这个源头,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拥有生命。但产生生命的这属灵之火或热却在恶人当中变得一团焚毁的烈火,因为对他们来说,它就转化为这种火。在没有理性的活物或动物当中,属灵之热同样流入进来,并带来生命,但这生命照在其器官形式中的接受而各异,因此,它们的知识和情感是与生俱来的,如蜜蜂和其它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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