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734

4734.“流便又对

4734.“流便又对他们说”表劝诫。这句话在近似意义上描述了由“流便”(4731节)所表示的总体上教会的信仰条劝诫或规定他们不可施暴,如下文所述。

属天的奥秘 #374

374.“血声”表示

374.“血声”表示向仁所施的暴行,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可知。其中“嗓声或声音”表示所指控的一切,“血”表示各种罪,尤表仇恨。因为凡对兄弟心怀仇恨者,都在心里杀了他,如主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饭桶(希腊文: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傻瓜(希腊文: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1-22)
这些话表示仇恨的程度。仇恨违背仁爱,并以任何可能的方式杀人,即便不是用手,也就是实际杀人,但在灵里依旧杀人。唯有外在约束才能防止杀人的行为。这就是为何一切仇恨都被称为“血”,如耶利米书:
你怎么修直你的路去寻求爱情呢?在你衣襟上又发现无辜贫穷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3-34)
“血”表示仇恨,故同样表示各种罪恶,因为仇恨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如何西阿书:
起假誓、撒谎、杀害、偷盗、通奸;他们抢劫,流血又流血。因此,这地必悲哀,其中所有的居民都必衰萎。(何西阿书4:2-3)
以西结书:
你要审判这流人血的城吗,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吗?一座在她中间流人血的城。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以西结书22:2-4, 6, 9)
这论及无情。同一先知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这城满了暴行。(以西结书7:23)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耶路撒冷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她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赛亚书: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焚烧的灵洗去锡安女儿的污秽,又从中间除净耶路撒冷的血。(以赛亚书4:4)
又:
你们的手掌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以赛亚书59: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你的血中,就对你说,你在血中生活吧,我的确对你说,你在血中生活吧。(以西结书16:6, 22)
这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这些事被称为“血”。
在启示录(16:3, 4),末世的无情和仇恨也以“血”来描述。经上以复数形式提及“血”,是因为一切罪恶和可憎之事都是从仇恨涌出的,正如一切良善和神圣之事都是从爱涌出的。因此,凡仇恨邻舍者,如有可能,就会杀害他,并且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如此行;也就是说,向他施暴,这就是此处严格意义上的“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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