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735

4735.“不可流他

4735.“不可流他的血”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圣之物,如下文所述;因此,“流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因此,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主设立了圣餐,并明确说明,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在古人当中,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因此,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就是耶和华自己。因此,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肉”是指祂的神性良善(3813节),“血”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就不能被视为人身,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当天使显现(如我所看到的)时,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所以如刚才所述,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由于“肉”和“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如前所述,或也可说,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吃、喝”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再没有其它神圣,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表示这种神圣,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就如吃公绵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他们“吃肉喝血”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但“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11)
这论及主。“与你立约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圣灵”,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6:63)。
此外,“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篇72:14)
“宝血”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2:23,27,28;13:31,32;17:1,4,5);但此处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和神性真理,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因而与刚才所说的“立约的血”是一样的;关于这“立约的血”,在摩西五经中,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在百姓耳边念;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约书”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血没有其它含义,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此,当百姓分别为圣时,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如,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血被抹在坛的四角、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又抹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16,20;利未记8:15,19,23,30)。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其它一切献祭,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对此,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12:7, 13, 22; 30:10;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12:27)。
正如“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血”和“诸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这是因为“流无辜人的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因此,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血”。“血”和“诸血”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9)
又: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以西结书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就算为流人血;就像他了血。(利未记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血”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池、塘变成血的经文(出埃及记7:15-22)中;因为“埃及”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因而败坏、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变成血的“河”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108, 109, 3051节);“水”具有同样的含义(680, 2702, 3058节),“源泉”也是(2702, 3096, 3424节);“海”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经上还提到要“变为血”的“月亮”表示神性真理(1529-1531, 2495, 4060节)。由此明显可知,变为血的月亮、海、源泉、水、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2009

2009.“你的名不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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