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感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2813.“捆绑他的儿子以撒”表示神性理性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它在真理方面即将经历终级试探,这从“捆绑”和“他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捆绑”是指为经历终极试探而取得一种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一个处于一种试探状态的人,完全就像一个被捆绑或用锁链拴住的人。“他的儿子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在此是指真理方面的(2802, 2803节)。真正的理性整个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在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理性不会遭遇或经历试探,因为发起试探的魔鬼或灵人不能接近为神性的良善,这良善超越其试探的一切企图和努力。但为神性的真理一旦被捆绑,就能被试探,因为错觉或谬念,尤其虚假会侵袭它,从而试探它。事实上,关于为神性的真理的某种观念能被形成;但只有那些拥有感知,系属天天使的人才有可能形成关于为神性的良善的观念。主降世的时候,不再被人承认的,正是为神性的真理;因此,为神性的真理是主经历试探的根源,也是祂承受试探所用的手段。在主里面,为神性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而为神性的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神的儿子”的。论到“人子”,主多次说,祂要受苦;但论到“神的儿子”,祂从未说过这种话。论到人子或为神性的真理,祂说要受苦,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又把祂交给外邦人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马太福音 20:18-19)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看哪,时候到了,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太福音26:45)
马可福音:
耶稣开始教导他们,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马可福音8:31)
同一福音书: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被杀以后,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9:12, 31)
又: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杀害祂;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10:33-34)
又:
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可福音14:41)
路加福音: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9:22, 44)
同一福音书: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在那里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又:
天使对妇女们说,当记念祂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24:6-7)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人子”都表示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也就是在内义上的圣言方面的主;该圣言要被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凌辱、鞭打、吐唾沫、钉在十字架上,这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犹太人照字面诠释圣言中的一切,把它们用于自己,并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并不想知道关于圣言灵义和天国的任何事,而是相信弥赛亚会来把他们的国提到地上所有的国家之上,甚至到今天他们还这样认为。由此明显可知,被他们弃绝、凌辱、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的,是为神性的真理。无论你说为神性的真理,还是说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正如祂就是圣言本身(2011, 2016节, 2533e节)。
主在第三日复活也暗示了这一事实,即:为神性的真理,或内义上的圣言,就是古教会所理解的那种圣言,在时代的完结要复活,这也是“第三日”(1825, 278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人子,也就是为神性的真理要显现(马太福音24:30, 37, 39, 44; 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17:22, 24-26, 30; 21:27, 36)。
“人子”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上述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马太福音13:37-38, 41-42)
此处“好种”是指真理,“世界”是指人类,“撒好种的”是指人子,“叫人跌倒的”是指虚假。约翰福音:
群众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此处当群众问“人子是谁”时,耶稣给出的回答是关于光,就是真理的,并说祂自己就是他们应当信从的光或真理。关于来自主的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1053, 1521, 1529-1531, 1619-1632节)。
至于神的儿子,或在祂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的良善方面的主不能被试探,如前所述,这也可从福音书中主对试探者的答复明显看出来:
那试探者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把自己扔下去。因为经上记着,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马太福音4:6-7; 路加福音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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