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319

5319.“给他穿上

5319.“给他穿上细麻衣”表一个外在标志,表示属灵层的属天层,“细麻衣”是指从神性发出的真理。这从“衣”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是指真理(参看1073, 2576, 4545, 4763, 5248节)。“细麻衣”之所以指从神性发出的真理,是因为由细麻制成的衣服绝对纯白,同时又闪闪发光;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就由这种洁白光亮的衣服来代表。原因在于,天堂的亮白和光辉就来自从主所流出的光,这光就是神性真理本身(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195, 3222, 3339, 3485, 3636, 3643, 3862, 4415, 4419, 4526, 5219节)。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祂的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以这种方式所代表的,正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然而,衣服的亮白代表的是外层真理,而脸上的明亮和光辉代表的是内层事物。这就是为何“给他穿上细麻衣”在此是指一个外在标志,表示从属灵层的属天层发出的真理,因为这就是那时构成主之神性的东西。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细麻”和“细麻衣”也表示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如以西结书:
  我也使你身穿刺绣的衣服,脚穿海狗皮鞋,并用细麻给你束腰,用丝绸为衣披在你身上。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服是细麻和丝绸并刺绣的。(以西结书16:10, 13)
  这论及耶路撒冷,在这几节里,耶路撒冷表示古教会。“细麻和丝绸并刺绣的衣服”,以及“金银的妆饰”描述了该教会的真理。“刺绣”表示作为记忆知识存在的真理;“细麻”表示属世真理;“丝绸”表示属灵真理。
  又:
  你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可以作你的大旗;你的凉棚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也表示古教会,不过表示在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方面的古教会;“它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表示从作为该教会外在标志的记忆知识那里所获得的真理。
  启示录: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绸子,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启示录18:11-12)
  这段经文所提到的所有具体物品皆表示诸如与教会有关,因而与真理并良善有关的那类事物;但此处因论及巴比伦,故是从反面意义上来说的。谁都能看出,若非每种事物里面含有某种天上的事物,从天上降下来的圣言永远不会列举这类事物;因为在论述表示一个亵渎教会的巴比伦时,为何要提及世俗物品呢?
  又:
  祸哉,祸哉,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此处每个细节都表示某种天上的神性事物,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启示录中论到细麻衣的地方,即“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并且得赏赐,可以披上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示录19:7-8)
  “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这是因为凡处于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之人都披上主的公义;事实上,他们的衣服因从主流出的光而洁白发光。因此,在天堂,“亮白”代表真理本身(3301, 3993, 4007节)。也正因如此,从消磨的状态被提升到天堂的人看似穿着亮白的衣服,因为那时他们脱下自己公义的袍子,披上了主公义的袍子。
  为叫来自神性的真理能在犹太教会被代表,他们被吩咐用绵布或细麻布作亚伦的圣衣,以及约柜周围的幔子,如我们在摩西五经中所读到的:
  你要杂色细麻线织内袍,用细麻布作冠冕。(出埃及记28:39)
  他们用织成的细麻布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你要用十幅幔子作帐幕。这些幔子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出埃及记26:1;36:8)
  你要作帐幕的院子,要用捻的细麻作院子的帷子。(出埃及记27:9, 18; 38:9)
  院子的门帘是以绣花的手工,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的。(出埃及记38:18)
  之所以要用细麻,是因为约柜及其周围的一切事物,以及亚伦圣衣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这表明人若不知道这类事物代表什么,对圣言的理解少得可怜;若以为除了字面上的东西外,圣言再无其它神圣,则几乎不理解。
  处于来自神性的真理的天使看似穿着细麻衣,也就是亮白的衣服,这从启示录中提及“白马”的地方明显看出来: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3-14)
  这些话清清楚楚表明,“细麻衣”是从神性发出的真理的一个外在标志;因为“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事实上,这些话明确说明祂就是圣言。圣言就是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白马”是指圣言的内义(参看2760-2762节)。因此,“白马”是指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因为这类真理构成圣言的整个内义。这就为何会看到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
  

属天的奥秘 #9127

9127.“就为他没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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