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674.“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的”表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本质或性质(参看144, 145, 1896, 2009节),也指状态(1946, 2643, 3422, 4298节)。因为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事物或不同的实物,每个名字都概括地体现了它所指向的那个事物或实物的一切特征,因而体现它的性质和状态。因此,此处“施弗拉和普阿”这两个名字表示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因为这属世层就是所论述的主题,也就是这些名字指向的实物或事物,这从前文(6673节)明显看出来。
不知道名字表示所论述的主题,或这个名字所指向的事物或实物的性质和状态的人,可能以为凡提及名字的地方,纯粹是指名字。因此,当主说到祂的名字时,他只会以为它不过是个名字而已;而事实上,这个名字是指敬拜的性质,也就是藉以敬拜祂的信与仁的一切方面,如在马太福音: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不是指“名”,而是指从信与仁所流入的敬拜。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此处“名”也表示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同一福音书: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此处意思也一样。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16; 16:23-24)
此处真实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要奉主的名求父,而是说他们要求主自己。因为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别的路通向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参看3704节),这在各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正因如此,求主自己就是照着信之真理求,凡照着这些真理所求的,都被应许,如主自己在刚才所引用的约翰福音中的经文中所说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4)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主就是耶和华的“名”,论到这名,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不可惹祂,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同一福音书: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我已将你的名使他们认识,还要使它被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6, 2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或祂的全部本质或品质;因此,一切神性敬拜都始于神性人身;要受敬拜的,正是这神性人身;因为人通过敬拜这人身而敬拜神性本身,否则,对神性本身的思想绝无法形成,没有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与祂的结合。
主的“名”是构成藉以敬拜祂的信与爱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清楚: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18:5)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马太福音19:29)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那时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路加福音13:35)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必不失掉他的赏赐。(马可福音9:41)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17, 20)
“记在天上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他们的信与仁的品质。
在以下经文中,“记在生命册上的名”意思也差不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4-5)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2-3)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人从西方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9:19)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摩西五经:
他们要在耶和华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4)
类似的词语还出现在以赛亚书(18:7)和耶利米书(7:12),以及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6:8, 13; 41:25; 43:7; 49:1; 50:10; 52:5; 62:2; 耶利米书23:27; 26:16; 以西结书20:14, 44; 36:21-23;弥迦书5:4;玛拉基书1:11;申命记10:8;启示录2:17; 3:12; 13:8; 14:11; 15:2; 17:8; 19:12, 13, 16; 22:3-4)。
“耶和华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点从祝福明显看出来: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将祂的脸光照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为以色列人如此奉我的名。(民数记6:23-27)
由此可见十诫的这条诫命是什么意思: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同样可以看出主祷文中愿人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是什么意思。
6400.“咬伤马蹄”表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这从“咬伤”和“马蹄”的含义清楚可知:“咬伤”是指粘附,并由此造成伤害;“马蹄”是指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因为“马蹄”是指属世层的最低级和肉体部分(参看259, 4938-4952节),而“马”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2761, 2762, 3217, 5321, 6125节)。“马”在此之所以表示谬念,是因为它表示最低级的属世层或感官层的理解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就会陷入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谬念;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真理不在任何光中,除非良善与它同在,或在它里面。因为良善就像发光的火焰;当这良善遇到某个真理时,它不仅光照它,还把它带向自己,进入它所发出的光中。因此,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处在幽冥和黑暗之中;因为真理凭自己根本没有光,这些人从良善所获得的光如同渐渐消退的光那样微弱。因此,当这些人思想和推理真理,并通过真理思想和推理良善时,他们就像那些在黑暗中看见幻影,并以为它们是真实身体的人;或像在幽暗中看见墙上的条纹,并在想象中把它们作成某个人或某种动物形状的人。然而,当日光来临时,只见它们纯粹是没有任何形状的条纹。此处所论述的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也是这样,因为他们把那些不是真理的东西看成真理,这些东西更像是幻影,或墙上的条纹。此外,教会中的所有异端邪说都是从那些处于圣言的某个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那里产生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异端信仰完全就是真理;教会中的虚假也是如此。那些散布异端邪说的人并未处于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将仁之良善远远抛在信之真理的后面,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杜撰出完全不符合仁之良善的观念。
既然说到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利用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来推理真理和良善,那么有必要说一说何为谬念。以人死后的生命为例。陷入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之人,如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不相信除了人的身体外,他里面还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也不相信当人死亡时,他还会复活,除非他找回自己的身体。如果这些人被告知,内层人就是那在身体里面拥有生命的,当肉体死亡时,这内层人就被主复活;并且这内层人拥有诸如灵人或天使所拥有的那样一个身体;他和世人一样能看见、听见、说话,与他人交往,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人,他们根本就不明白。从最低级的属世层那里所获得的谬念使得他们以为这种事不可能是真的,主要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肉眼看见它们。
此外,当这种人思想灵或灵魂时,他们对它没有任何概念,只以为它就像自然界中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所以,他们将它或视为一口气,或视为空气、以太,或视为火焰;有些人则认为它是一种纯粹的思维能力,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力,直到它再次与肉体结合。这些人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内层事物都处在幽冥和黑暗之中,只有外在事物处于光明。这表明他们何等容易陷入错误;因为如果他们只思想肉体,以及它如何再度聚合;只思想世界的毁灭,并且这种毁灭人们已徒然等候了许多个世纪了;只思想动物,以及动物所拥有的生命无异于人的生命的事实,或只思想没有哪个死人再度显现,向世人表明他们的生命状态,那么当思想这些和其它这类事时,他们很容易远离复活的信仰,在信仰的其它事上也一样。他们远离这种信仰的原因是,他们并未处于良善,并未通过良善在光中看见。这就是他们的状态,故经上还说“使骑马的向后坠落。耶和华啊,我等候你的救恩”,意思是说,若非主帮助他们,他们就会偏离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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