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6831

6831.“耶和华的

6831.“耶和华的使者向他显现”表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耶和华的使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使者”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参看6280节)。神性人身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当耶和华经过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如同一位天使。因为整个天使天堂类似一个完整的人,被称作大人;前面众多章节末尾论述过这大人。因此,当神性本身经过天使天堂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在同祂说话的人眼前如同一位天使。这就是主降临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主的人身变成神性时也是耶和华的神性人身,因为主就是神性人身里面的耶和华自己。主的神性人身被称为一位“使者或天使”,这一点可见于前文(6280节);这一点也可从新约中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主说祂是“父差来的”,“差”表示发出;在希伯来语,“差”这个词用来表示一位使者或天使。主在相关经文中说祂是被“差来的”(参看马太福音10:40; 15:24;马可福音9:37;路加福音4:43; 9:48; 10:16;约翰福音3:17, 34; 4: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 10:36; 11:41, 42; 12:44, 45, 49; 13:20; 14:24; 16:5, 7; 17:3, 8, 18, 21, 23, 25)。
  

属天的奥秘 #6674

6674.“一名施弗

6674.“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的”表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本质或性质(参看144, 145, 1896, 2009节),也指状态(1946, 2643, 3422, 4298节)。因为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事物或不同的实物,每个名字都概括地体现了它所指向的那个事物或实物的一切特征,因而体现它的性质和状态。因此,此处“施弗拉和普阿”这两个名字表示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因为这属世层就是所论述的主题,也就是这些名字指向的实物或事物,这从前文(6673节)明显看出来。
  不知道名字表示所论述的主题,或这个名字所指向的事物或实物的性质和状态的人,可能以为凡提及名字的地方,纯粹是指名字。因此,当主说到祂的名字时,他只会以为它不过是个名字而已;而事实上,这个名字是指敬拜的性质,也就是藉以敬拜祂的信与仁的一切方面,如在马太福音: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不是指“名”,而是指从信与仁所流入的敬拜。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此处“名”也表示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同一福音书: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此处意思也一样。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16; 16:23-24)
  此处真实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要奉主的名求父,而是说他们要求主自己。因为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别的路通向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参看3704节),这在各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正因如此,求主自己就是照着信之真理求,凡照着这些真理所求的,都被应许,如主自己在刚才所引用的约翰福音中的经文中所说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4)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主就是耶和华的“名”,论到这名,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不可惹祂,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同一福音书: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我已将你的名使他们认识,还要使它被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6, 2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或祂的全部本质或品质;因此,一切神性敬拜都始于神性人身;要受敬拜的,正是这神性人身;因为人通过敬拜这人身而敬拜神性本身,否则,对神性本身的思想绝无法形成,没有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与祂的结合。
  主的“名”是构成藉以敬拜祂的信与爱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清楚: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18:5)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马太福音19:29)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那时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路加福音13:35)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必不失掉他的赏赐。(马可福音9:41)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17, 20)
  “记在天上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他们的信与仁的品质。
  在以下经文中,“记在生命册上的名”意思也差不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4-5)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2-3)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人从西方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9:19)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摩西五经:
  他们要在耶和华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4)
  类似的词语还出现在以赛亚书(18:7)和耶利米书(7:12),以及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6:8, 13; 41:25; 43:7; 49:1; 50:10; 52:5; 62:2; 耶利米书23:27; 26:16; 以西结书20:14, 44; 36:21-23;弥迦书5:4;玛拉基书1:11;申命记10:8;启示录2:17; 3:12; 13:8; 14:11; 15:2; 17:8; 19:12, 13, 16; 22:3-4)。
  “耶和华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点从祝福明显看出来: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将祂的脸光照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为以色列人如此奉我的名。(民数记6:23-27)
  由此可见十诫的这条诫命是什么意思: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同样可以看出主祷文中愿人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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