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7236.“按着他们的军队”表照着真理里面的良善的属和种。这从“军队”的含义清楚可知,“军队”是指构成信的真理(参看3448节)。但属灵教会的良善本质上只是真理,因为当人们照着这些真理生活时,它们就被称为良善。因此,“军队”一词当论及教会中的重生之人时,表示真理的良善,或真理里面的良善。经上之所以说以色列人要“按着他们的军队被领出来”,是因为说他们要从埃及出来的时候,在内义上就是说他们要从与虚假的争战中出来的时候,因而是在他们进行了属灵的战争,或说服完属灵的兵役之后。准确来说,他们“按着他们的军队被领出来”表示他们要照着真理里面的良善被分门别类,因而照着良善的不同种类而被分类。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能代表主在众天堂的国度。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各自良善的属和种而在大人里面被分门别类,并分配一个地方。
在天堂,所有人都照着他们良善的不同种类而被分门别类;这一事实表明良善何等地多方面和多样化,因为它如此的多样化,以致没有哪两个人的良善是相同的,正如没有哪两个人的面孔是相同的一样;此外,在天堂,良善形成天使的面孔。之所以有无尽的变化,是因为每种形式都由各种不同的事物或部分构成;因为如果有两样事物是完全相同的,那么它们就不是两样事物,而是一个整体了。这也解释了为何在自然界,没有哪两样事物在各个方面是相同的。
使得良善如此多样化的,是真理;因为当真理与良善结合时,它就赋予良善以具体的品质。真理是如此的多方面和多样化,以致它能使良善变得如此千差万别;其中一个原因是,真理是无数的,内层真理从外层真理取得一个不同的形式;另外一个原因是,外在感官所获得的虚假印象,以及作为恶欲产物的虚假观念也会把自己粘附上去。因此,由于真理如此地数不胜数,故可以看出,当真理与良善结合时,就会有如此多的变化产生,以致没有哪两样事物是相同的。人若知道仅仅23个字母以不同的方式组合,就会产生所有语言的单词;事实上,即便有成千上万种语言,仍能产生无尽的不同组合,这一点就变得显而易见了。那么,如真理那样千千万万的各种事物的产物又会是什么样呢?这句格言也确认了这一点,即:“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意见”,也就是说,观念的多元化和人数一样多。
1005.“我必追讨你们的血和灵魂”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血”表示暴行,“灵魂”表示施暴的人。这从上下文,以及“血”和“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从上文来看,前一节论述了吃血,吃血表示亵渎,如前所示;从下文来看,下一节论述了流血,所以显而易见,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之人的状态,以及对他的惩罚。从“血”的反面意义进一步清楚可知,是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天堂的事物,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表示仁爱,仁爱构成他的天堂事物;但“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由此表示仁爱的反面,因而表示一切仇恨、报复、残忍,尤其亵渎,这从前面(374, 376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从“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是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表示总体上的生命,因而表示所有活人。但由于人如何,其生命就如何,所以它也表示施暴的人。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能证实这一点,但在此仅从摩西五经中引用这一段:
凡吃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灵魂”表示三种不同意义上的生命,如它在别处经常表示的。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