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9127

9127.“就为他没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属天的奥秘 #3301

3301.“毛衣”表

3301.“毛衣”表示属世层的真理。这从“衣”和“毛”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衣”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故在此是指真理,因为它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真理就像衣服(1073, 2576节),或几乎可以说,真理就是接受良善的器皿(1469, 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节);“毛”是指真理方面的属世层。圣言多次提到“毛”或“头发”,它在这些地方表示属世之物。原因在于,毛发长在人最表面的部位,就像属世层之于理性层和理性层的内层部分。当人活在肉身时,在他看来,属世部分就是他的全部;但这远非事实。相反,属世部分是从他的内在部分长出来的事物,就像毛发是从身体部分长出来的事物一样。两者也以几乎相同的方式从内在部分发出。这也是为何那些活在肉身时完全属世的人在来世照着这种状态被呈现于视野时,头发看上去几乎覆盖了整张脸。此外,头发代表人的属世层。当这属世层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梳理齐整的漂亮头发来代表;但当属世层不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难看的乱发来代表。
正是由于这种代表,所以在圣言中,“毛”或“头发”表示属世层,尤表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如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先知说预言的时候,各人都必因他的异象羞愧,必不再穿毛衣欺骗人。(撒迦利亚书13:4)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2534节);“异象”表示真理,在此表示虚假;“毛衣”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真理不是真理,而是虚假,故经上说“欺骗人”。先知穿这样的衣服是为了代表这种真理,因为它是外在的。这也是为何提斯比人以利亚因穿这种衣服而被称为“毛人”(列王纪下1:8);最后一位先知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太福音3:4)。“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属世人的真理(3293节)。
“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从拿细耳人很明显地看出来:拿细耳人被吩咐在其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那时,他们要任由发绺长长,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5, 18-19)。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并由此代表属天教会的人,属天教会的人是主的一个样式(51节),其属世人由头发来代表。因此,当拿细耳人被分别成圣时,他们要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旧人或以前的属世人,披上一个新人,这由以下要求来表示:当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后,要任由发绺长长,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因为属天人的状态是这样:他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知道一切真理,从来不从真理思考和谈论良善,更不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思考和谈论良善(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节)。此外,属天人具有这种性质:在他们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状态之前,他们的属世人在真理上如此强大,以致他们能与地狱争战;因为进行争战的是真理,从来不是良善。地狱不能接近良善,甚至从远处接近良善。关于真理的这种性质和良善的这种性质,可参看前文(1950, 1951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参孙的力气来自他的头发,论到他,经上说:
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说,看哪,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剃头刀都不可上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从子宫始起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师记13:3, 5)
后来,他向大利拉透露说,如果他剃了头,他的力气就会离开他,他会变得软弱无力;接着他就被剃了头,他的力气就离开了他,非利士人便抓住他;再后来,他被剃头后,他的头发又开始长起来,他的力气就恢复了,使他能推倒那房的柱子(士师记16:1-31)。谁看不出这段描述包含天上的奥秘;没有人知道这奥秘,除非他接受关于代表的教导,即: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只要有头发,他就代表这属天人的属世层;如前所述,属天人的属世层在真理上就是如此强而有力。参孙有这样的力气,是因为那时主所吩咐的一切代表都具有这种力量和效果,这就是参孙力气的源头。但参孙不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个被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也就是说,他不具有良善的状态,而是具有真理的状态。他的头发给予他力气的主要原因是,他代表主,主出于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而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主在披上甚至在属世人方面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之前做这一切。
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吩咐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同样,在论述新殿的地方,经上吩咐祭司利未人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以西结书44:20);也就是说,他们代表来自良善并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毛”或“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使你好像田间的幼苗,你就生长起来,渐渐长大,以至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以西结书16:7)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古教会;随着时间推移,古教会败坏了。“两乳成形”表示属世良善,“头发长成”表示属世真理。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乃火焰。(但以理书7:9)
启示录: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纯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发白如纯羊毛”表示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在圣言和犹太教会的宗教仪式中,真理本身由“白”来代表,并且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纯羊毛”。之所以“真理”由“白”来代表,良善由“红”来代表,是因为真理由光构成,良善由发光的火构成。
和圣言中的其它事物一样,“头发”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表示被败坏的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被败坏的属世层的真理。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河渡口赁来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它也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利剑,把它当做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你的头和你的胡须,拿天平将须发平分。你要将第三部分在城中间用火焚烧,将第三部分在城周围用剑击砍,将第三部分任风吹散。你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再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用火焚烧,就必有火从那里面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5:1-4)
这段经文用代表描述了“头发”和“须发”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的属世真理不复存在。它被“用火焚烧”表示欲望或恶欲摧毁了它;“在城周围用剑击砍”表示推理摧毁了它;“将它任风吹散”表示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摧毁了它。这段经文的意思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很相似,即:种子,也就是真理,有的落在荆棘里,有的落在土浅石头上,有的落在路旁(马太福音13:1-9)。
“头发”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不洁真理和虚假,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
当要娶从敌人那里掳来的女人结婚时,她要被领到家里去,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申命记21:12-13)
又:
当利未人被分别为圣时,要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从而洁净自己。(民数记8:7)
又:
尼布甲尼撒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如牛,身体被天上的露水滴湿,头发长长,好像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但以理书4:33)
就大麻风而言,他们被吩咐察看毛和胡须的颜色,它们是变白、变红、变黄还是变黑;还要查看衣服的颜色;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要把所有头发、胡须、眉毛都剃去(利未记13:1-59; 14:8-9),这表示由亵渎造成的不洁虚假,这是内义上的“大麻风”。
然而,“光秃”表示根本没有任何真理的属世层。如以赛亚书:
他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因尼波哭泣;摩押人因米底巴哀号。他们头上都光秃,每根胡须都剃净。(以赛亚书15:2)
同一先知书:
必有光秃代替美发,烙伤代替美容。(以赛亚书3:24)
对以利沙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的童子,被两只从森林里出来的熊撕成碎片(列王纪下2:23-24),代表那些亵渎圣言,声称它里面似乎没有真理的人;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2762节)。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代表具有多么大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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