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6148.“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这从“约瑟”的代表,以及“土地”、“祭司”和“没有买”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这些事是指着他说的)是指内在,如前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如前所述(6135-6137节),在此是指接受良善的能力,因为某物的能力是指它固有的接受能力,以便一个容器能成为一个容器。这种能力来自主,也就是经由良善从主而来;因为若非爱之良善从主流入,就没有人有能力去接受真理或良善。从主而来的爱之良善的流注使得一切事物从内在存在于一个人里面,以具有接受的性质。接受良善的能力来自属世层,这一点由土地在埃及境内的事实来表示,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方面的属世层(6142节)。“祭司”是指良善,如下文所述。“没有买”是指没有如同它将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连同它们的容器变成它自己的(这一切通过荒凉和维持发生)那样,把这些能力归于它自己,因为这些能力来自它自己,也就是说,来自内在。所有这些含义表明,“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示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
此中情形是这样:人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直接来自主;人根本不需要来自他自己的任何帮助就能获得它们。因为人始终被保持在接受良善与真理的能力中,并通过这种能力而拥有理解力和意愿。但人若转向邪恶,就不会接受它们。诚然,这种能力会保留下来,但向着对它们的思维和感觉的靠近则向他关闭或堵塞了;因此,看见真理和感受良善的能力随着人转向邪恶,并在生活和信仰中确认它们而灭亡。人对于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没有丝毫贡献,这一事实从教会的教义清楚可知,即: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丝毫不来自人,全都来自主。然而,人却摧毁自己自己里面的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之所以说“从属世层”,是因为来自主的良善之流注通过主经由内在进入属世层而实现;一旦从属世层中获得接受能力,流注就会发生,因为此时有了接受(参看5828节)。
至于“祭司”所表示的良善,要知道,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良善与真理。神性良善由祭司来代表,神性真理由君王来代表。正因如此,“祭司”表示良善,“君王”表示真理。关于论及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可参看前文(1728, 2015e, 3670节)。在古时的代表性教会,祭司和君王这两个职分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因为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是合一的,在天上的众天使中间也是联结在一起的。
在古教会,联结在一起的这两个职分共存于其中的那一个人被称为“麦基洗德”,或“公义的王”。这一点从迎接亚伯拉罕的麦基洗德可以看出来;关于他,经上如此记着说: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创世记14:18, 19)
他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是君王,同时也是祭司;他被允许祝福亚伯拉罕,给他带饼和酒,这两样东西在当时也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象征。麦基洗德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表示他既是君王,也是祭司,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祂一起发出。
此外,由于一个代表性教会将要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所以他们也要有一个人来联合代表从主合一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但是,由于那个人民或百姓的战争和偶像崇拜,这两个职分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分开的;那些统治百姓的人被称为“领袖”,后被称为“审判官”;而那些承接圣职的人被称为“祭司”,属于亚伦的种,是利未人。然而,后来这两个职分就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如在以利和撒母耳身上。但由于这个人民或百姓具有这样的性质:因着偶像崇拜的做法在他们当中盛行,在他们中间无法建立一个代表性教会,只能建立一个教会的代表,所以这两个职分被允许分开。那时,主在神性真理方面由王来代表,在神性良善方面由祭司来代表。这种分离是照着那人民或百姓的意愿发生的,并非出于主的美意,这一点从耶和华对撒母耳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只管依从百姓的声音,他们向你说的一切话;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你要叫他们明了那君王所享有的权利。(撒母耳记上8:7至末尾;12:19, 20)
这两个职分之所以要分开,是因为与神性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会将所有人定罪;而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则拯救所有人。若按着神性真理来审判,人会被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会把他从地狱带出来,提入天堂。救恩出于怜悯,因而源于神性良善;不过,当人弃绝怜悯,由此将神性良善从自己那里抛弃时,诅咒就会存在;结果,他被交由真理来审判。“王”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节)。
“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良善。这一点从拣选亚伦,并在他之后拣选利未人时关于祭司职分的所有规定的内义可以看出来;如这些规定:
唯独大祭司才可进入至圣所,在那里事奉。(利未记16)
这是献与耶和华为圣物归给祭司的。(利未记23:20; 27:21)
他们在这地内不可有产业,也不可有分。耶和华就是他们的分和产业。(民数记18:20; 申命记10:9; 18:1)
利未人归耶和华,代替头生的;耶和华把它们交给亚伦。(民数记3:9, 12, 13, 40至末尾; 8:16-19)
当他们安营、起行时,大祭司和利未人要在营中间。(民数记1:50-54; 2:17; 3:23-38; 4:1至末尾)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燔祭和祭物。(利未记21:17-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规定(参看利未记21:9-13等)。
与祭司有关的所有这些规定在至高意义上都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代表爱与仁之良善。然而,被称为“圣衣”的亚伦的衣服则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衣服,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解释出埃及记时予以详述。
由于“王或君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故在圣言中,“王或君王和祭司”常常一起被提及。如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父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5, 6; 5:10)
说我们作“王”凭的是信之真理,作“祭司”凭的是仁之良善。因此,在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中间,真理与良善被联结在一起,正如他们在天上那样,如前所述。这就是“作王和祭司”的意思。
耶利米书:
到那日,君王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又:
犹大王、首领、祭司、先知并耶路撒冷居民。(耶利米书8:1)
在这些经文中,“君王或王”表示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先知”表示那些施行教导的人(2534节)。
进一步知道,约瑟不买祭司土地代表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能力皆来自主,这一事实从摩西五经中关于利未人的田地的类似律法明显看出来:
利未人各城郊野的田地不可卖,因为那是他们永远的产业。(利未记25:34)
此处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人不可对教会的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提出任何要求,因为这良善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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