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9809.“叫他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主的一个代表。这从“祭司的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职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凡祂作为救主所行的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因而出于神性良善而行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一个方面。也正因如此,“祭司职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既有神性良善,也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因而是祂的本质存在,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但神性真理是从主发出的,因而是来自那本质存在的显现,在圣言中由“神”来表示。来自祂自己的显现仍是祂自己,故主也是神性真理,就是祂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众天堂从祂形成,因为那里的天使是祂神性的接受者;属天天使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但属灵天使是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由此可见祭司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国王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即: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国王职分代表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
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代表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这一点从下列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以圣洁的美丽甘心献上自己。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主在你的右手边;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用死尸充满各地;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7)
这些描述表明,主作为一个祭司是什么,因而在主里面,祭司职分代表什么,即拯救人类的整个工作。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在世时与地狱的争战,祂通过这些争战为自己获得胜过地狱的神性全能,祂凭这神性全能拯救人类,如今也拯救所有接受祂的人。经上论到主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原因,就是这拯救本身,因为实现这种拯救背后的动力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主被如此称呼是因为,祂变成了公义,从而变成救恩,正如前面所示(9715节)。
不过,由于这篇诗篇中的每一个词语或声明都包含了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的奥秘,若无内义,这些奥秘就无法揭示出来,所以在此对它们作一个简要的解释。“耶和华对我主说”表示主题是在世时的主。“主”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2:41-43),马可福音(12:35, 36),路加福音(20:41-44)。“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行使的全能,那时主是神性真理,祂进入神性真理并用它赢得战争。“坐在右手边”表示一种能力的状态,当论及神性时,表示全能(参看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节);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6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表示直到存在于地狱并源于它们的邪恶被征服并服从于祂的神性能力。“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表示那时从属天良善所获得的能力,“锡安”表示这种良善(参看2362, 9055节)。“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表示这良善向邪恶掌权。邪恶就是仇敌,因为它们与神性对立,尤其与主对立。“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甘心献上自己”表示那时进行争战的神性真理。“以圣洁的美丽”表示源于神性良善。“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表示从神性良善本身成孕,祂从这良善而拥有神性真理。“。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表示确定无疑的事。
“你永远为祭司”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具有同样的性质。“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因而表示通过争战和胜利而变成公义的耶和华(9715节)。“主在你的右手边”表示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祂通过神性真理行使全能,如前所述。“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表示那时对虚假的摧毁;“发怒的日子”是指祂与邪恶争战并摧毁它们的时候。“王”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表示对邪恶的驱散;因为“列族”是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1259, 1260, 1849, 6005节)。“用死尸充满(各地)”表示由此导致的属灵死亡,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完全剥夺。“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表示将地狱的自我之爱扔进地狱,以及对这爱的诅咒。“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推理而努力从那里起来。当世人阅读这段诗篇时,这就是天上的人在这些话里面所感知到的含义。
由于祭司职分是主出于神性之爱拯救的一切工作,所以对神的一切敬拜也属于祭司职分。在这种时候,敬拜的行为主要在于献燔祭、祭物和素祭,将陈设饼或脸饼摆在桌子上,每天点灯,烧香,因而在于为百姓赎罪,以及赦罪。此外,当祭司同时也是先知时,他们的职分还在于解释神的律法,施行教导。亚伦和他的儿子所履行的这一切职责从经上对摩西确立祭司职分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显而易见,这一切职责都是主的拯救行为的代表。这一切也解释了为何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祭物和素祭的份被赐给亚伦;各种初熟的果子,以及十分之一同样如此(参看出埃及记29:1-36; 利未记7:35-36; 23:15-21; 27:21; 民数记5:6-10; 18:8-20, 25至末尾; 申命记18:1-5)。头生的也被赐予,利未人则取代人中一切头生的,作为礼物被赐给亚伦(民数记1:47; 3:9),因为他们属于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5)。
由于就拯救的整个工作而言,主由大祭司来代表,拯救工作本身由被称为祭司职分的他的职分来代表,所以百姓当中的产业和份没有被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因为经上说耶和华神是他们的产业和份(民数记18:20),也没有赐给利未人的任何份,因为他们属于亚伦(民数记26:58-63; 申命记10:9; 18:1, 2)。事实上,百姓代表天堂和教会,而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代表构成天堂和教会的爱和信之良善,因而代表主,而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因此,祂将这地作为产业赐给百姓,但没有赐给祭司,因为主存在于百姓里面,但不在作为单个人的他们当中。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含有类似的意思: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仆役。你们必吃列族的财物,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以赛亚书61:6)
“吃列族的财物”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表示享有真理的益处,因而拥有良善和真理所赋予的喜乐和幸福。“民族”或“外邦人”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4574, 6005节);“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9429节)。
圣言中的各个地方提到一系列的“王、祭司”,还提到“王、首领、祭司、先知”。但在这些地方,就内义而言,“王或君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司”表示整体上的良善;“先知”表示教义;如在下列经文中,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5:10)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君王的心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都取出来。(耶利米书8:1)
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4581, 4966, 5044, 6148节);“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1728, 2015e, 3670, 6148节);“先知”表示源于并涉及这些事物的教义(2534, 7269节)。主的国王职分或王权也由祂的名字“基督”、“受膏者”、“弥赛亚”来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则由祂的名字“耶稣”来表示,因为“耶稣”表示“救主”或“救恩”,对此,经上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记着:
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
由于拯救的工作属于祭司职分,所以为百姓的赎罪的大祭司职分具有同样的代表(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15, 30)。
邪恶绝无可能与良善联结在一起,因为它们互相排斥,故每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无论在祭坛旁,还是在会幕中,经上都给他们规定了各种洁净行为。经上还规定,大祭司除了处女之外,不可娶任何人,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或妓女(利未记21:13-15);亚伦的子孙当中,凡有污秽的,若吃了圣物,就要被剪除(利未记22:2-9);亚伦的种当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献食物(利未记21:17-21);大祭司不可用用剃刀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用任何死尸,甚至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利未记21:10-12)。如前所述,经上之所以制定这些和其它许多律法,是因为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邪恶不可能与它联结,因为良善躲避邪恶,邪恶则惧怕良善,如同地狱惧怕天堂;因此,它们彼此联结是不可能的。
但至于真理,它则具有这样的性质:虚假能与它联结;不过,含有邪恶在里面的虚假不能,唯有含有良善在里面的虚假才能。也就是说,它能与存在于小孩子、尚处于纯真年龄的男孩女孩,以及无知的正直外邦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它能与存在于所有虽停留于圣言的字义和源于它的教义,但仍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之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因为作为目的的这种良善会驱走虚假的一切恶毒,或说从虚假中驱散一切向恶的倾向,以这种方式来使用虚假:它使虚假表面看似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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