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193.“那人必要灭绝”表被逐出。这从“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灭绝”当论及那些处于邪恶所生虚假的敬拜之人时,是指被逐出,也就是从教会被逐出。将这些虚假从教会逐出,从而把它们根除,由“灭绝”来表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出来,催促本城的居民,说,我们去侍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若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你必要用剑刃击杀那城里的居民,把城里所有的,连牲畜都用剑刃灭绝。你从那城里所夺的一切都要一起带到街道中间,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一切,整个城都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焚烧,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那当灭绝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申命记13:12-17)
“灭绝的物”就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在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要被灭绝的城”是指教义,在此是指虚假教义(参看2712, 2943, 3216节);“要击杀人和牲畜所用的剑刃”是指与邪恶所生的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2799, 4499, 7102, 8294节);“所夺之物要被一起带到中间的街道”是指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义的虚假(2336节);“要将所夺之物与城一起焚烧的火”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1297, 2446,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种“灭绝”表示从教会逐出并根除。因此,经上还吩咐说,迦南地的列族要被“灭绝”(申命记7:2, 24-26)。因为这些民族以前曾在那地建立教会,这也为何他们有祭坛,还献祭(3686, 4447, 4454, 4516, 4517, 5136, 6306, 6516, 8054节)。但当他们将代表性敬拜,就是古教会的敬拜,转变为偶像崇拜,并由此歪曲真理、玷污良善(8317节)时,经上命令不仅人,而且连城和城里所有的都要灭绝。
发出这命令的原因是,那里的一切都代表邪恶所生的虚假。城本身代表实际的虚假教义;牲畜代表邪恶的情感;金银代表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其它一切事物也一样。古教会敬拜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一个人的形式敬拜神,也就是敬拜主。但当他们从良善转向邪恶时,就开始敬拜用来代表祂的实际物体,如日月星辰,以及亚舍拉(groves),柱子和各种偶像形式的神。因此,他们敬拜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如当内在人被关闭时的情形。关闭内在人的,是邪恶的生活;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并打开内在人;因此,关闭这内在人的,是邪恶。一旦内在人被关闭,真理就转变为虚假;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是服务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内在敬拜主要在于承认主是独一神,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祂,或说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教会中,那些不承认祂的人不可能处于良善,因而也不可能处于真理;承认祂的人是那些拥有真理,同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而不是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8878节)。承认并敬拜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也就是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参看8252-8257节)。信之生活在于出于顺服遵行诫命,仁之生活在于出于爱遵行诫命。
3009.其次:“弥赛亚”、“受膏者”、“王”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并且在前面的解释(如1672, 1728, 2015, 2069节)中已经频繁说明了。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彼拉多就对耶稣说,那么,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好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嗓音。(约翰福音18:3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本身是主被称为“王”的根源。王之所以受膏,因而被称为受膏者,是因为膏抹他们所用的“油”表示良善(886, 2832节)。“王”所表示的真理源于良善,因而是良善的真理;因此,王的王权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良善在真理里面的神性婚姻;而祭司的职分代表真理在良善里面的神性婚姻。后者由“耶稣”来表示,前者由“基督”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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