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210.“对他不可像放债的”表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这从“放债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债的”是指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因为一个放债者把钱交付给别人是为了利息,帮助别人是为了回报。由于真正的仁爱并不以利益或回报为目的,而是以邻舍的益处为目的,所以“不可像放债的”表示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凡不知道何为基督仁爱的人,可能以为它不仅在于施舍穷乏人,还在于向同胞、国家或教会行善,不管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但是,要知道,决定人一切行为品质的,是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并非善,因为它是为自我而行的,因而也来源于自我。不过,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就是善,因为它是为了善本身而行的;一般来说,良善本身就是真正的邻舍(5025, 6706, 6711, 6712, 8123节);所以它也是为主而行的,因为这样的良善不是来源于这个人,而是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主的,都属于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良善: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良善如何,真理也如何。那些为真理而行真理的人也是为主而行真理,因为真理来自主。为真理而行真理就是行善;因为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就变成了良善。以这种方式行善就是基督的仁爱。那些出于基督的仁爱行善的人有时可能关注由于行善所获得的名声,以便获得一个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但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那些以这些东西为目的的人;因为他们视良善和正义为本质和独一的事物,因而占据最高位置。与此相比,他们将金钱利益或重要地位,或为了它们的名声视为非本质的,因此占据最低位置。当这样的人将眼睛盯在正义和良善上时,他们就像在战场上为自己的国家而战的士兵。在此期间,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因而也不考虑他们在世上的地位或资产;与他们正在做的事相比,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但那些将自我和世界放在首位的人则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甚至看不见正义和良善,因为他们两眼盯着自己和自己的利益。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为自我或世界行善,什么是为主或邻舍行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区别和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区别一样大,因而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此外,那些为邻舍或主行善的人在天堂,那些为自己或世界行善的人在地狱。因为那些为邻舍和主行善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并且爱邻如己,这是诫命之首(马可福音12:28-31)。而那些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世界的人则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爱自己胜过爱神;他们不仅蔑视邻舍,而且如果邻舍不与他们合而为一,不与他们结盟,还会仇恨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的含义: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有些人的确事奉两个主;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被“吐出去”(启示录3:15-16)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取利息的放债之人代表什么,即代表那些为利益行善的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弟兄取利息”,这项禁令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被重申:
你借给你弟兄的银钱、食物,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 20; 利未记25:36-38)
“借给弟兄银钱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借出真理,也就是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借给弟兄食物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出租真理之良善;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 2954, 5658, 6914, 6917节);“食物”表示真理之良善(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节)。耶和华之所以在那些没有如此行的人在这地上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是因为他们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幸福之中;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这情感,或这爱之良善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6478, 9174节)。之所以可向外邦人取利,是因为“外邦人”表示那些不承认任何良善或真理,也不接受它们的人(7996节);也就是说,他们是那些唯独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这些人必须服事一个人,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是仆人或奴仆(1097节)。大卫诗篇:
就是行为纯全、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将银钱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诗篇15:2, 5)
“将银钱放债取利”表示唯独为了利益而教导人,因而为了回报而行善。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一个行公平、公义的义人不放债取利。(以西结书18:5, 8)
又:
缩手不害困苦人,不放债取利,却遵行我的典章,行在我的律例之中的,定要存活。(以西结书18:17)
又:
他们在你中间流人血受贿赂;你收取高利贷和利息,用暴力夺取同伴的财物。(以西结书22:12)
这些话论及“流人血的城”,“流人血的城”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9127节);“收取高利贷和利息”表示为了利益和回报,因而不是出于仁爱而行善。真正的仁爱里面没有获得回报的想法(参看2371, 2373, 2400, 4007,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478节)。
10536.“也没有人佩戴妆饰”表他们的外在的性质,即它缺乏神性之物。这从“妆饰”的含义清楚可知,“妆饰”是指神性之物在外在事物中的存在。因此,“没有佩戴妆饰”表示神性之物在外在事物中的不存在。“妆饰”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妆饰”与衣服有关,而衣服一般表示神性真理。衣服一般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来源于来世的代表。在来世,所有人,无论天使还是灵人,看上去都穿着衣服,各人穿着与自己的真理相一致的衣服。那些拥有来自神的纯正真理之人穿着明亮的白衣;其他人则穿着不同于这些人的衣服。灵人的确不知道他们衣服是从哪来的;他们不知不觉就穿上衣服。此外,他们的衣服照着他们在真理方面的状态变化而变化。简言之,他们的衣服所揭示并代表的,正是他们的理解力;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是通过真理形成的,并具有和构成它的真理一样的性质。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理解力住在他们自己的内在层面,因此他们的衣服明亮而洁白。明亮是由于神性良善,洁白是由于天堂的光,也就是神性真理。但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之人的衣服是暗淡而破旧的,就像街上乞丐或林中强盗的衣服一样。由此可见“妆饰”表示什么,即表示教会的神圣真理,所以“不佩戴妆饰”表示教会神圣真理的不存在,论及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的以色列民族时,表示他们的外在的性质,其性质是这样,它缺乏来自神的真理。“衣服”表示真理(参看2132, 2576, 4545, 4763, 5248, 5319, 5954, 6378, 6914, 6917, 6918, 9093, 9158, 9212, 9216, 9814, 9827, 9952节);至于亚伦和他儿子的衣服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814, 10068节)。在圣言中,“妆饰”表示教会的神圣真理(参看下面105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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