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6148.“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这从“约瑟”的代表,以及“土地”、“祭司”和“没有买”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这些事是指着他说的)是指内在,如前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如前所述(6135-6137节),在此是指接受良善的能力,因为某物的能力是指它固有的接受能力,以便一个容器能成为一个容器。这种能力来自主,也就是经由良善从主而来;因为若非爱之良善从主流入,就没有人有能力去接受真理或良善。从主而来的爱之良善的流注使得一切事物从内在存在于一个人里面,以具有接受的性质。接受良善的能力来自属世层,这一点由土地在埃及境内的事实来表示,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方面的属世层(6142节)。“祭司”是指良善,如下文所述。“没有买”是指没有如同它将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连同它们的容器变成它自己的(这一切通过荒凉和维持发生)那样,把这些能力归于它自己,因为这些能力来自它自己,也就是说,来自内在。所有这些含义表明,“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示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
此中情形是这样:人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直接来自主;人根本不需要来自他自己的任何帮助就能获得它们。因为人始终被保持在接受良善与真理的能力中,并通过这种能力而拥有理解力和意愿。但人若转向邪恶,就不会接受它们。诚然,这种能力会保留下来,但向着对它们的思维和感觉的靠近则向他关闭或堵塞了;因此,看见真理和感受良善的能力随着人转向邪恶,并在生活和信仰中确认它们而灭亡。人对于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没有丝毫贡献,这一事实从教会的教义清楚可知,即: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丝毫不来自人,全都来自主。然而,人却摧毁自己自己里面的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之所以说“从属世层”,是因为来自主的良善之流注通过主经由内在进入属世层而实现;一旦从属世层中获得接受能力,流注就会发生,因为此时有了接受(参看5828节)。
至于“祭司”所表示的良善,要知道,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良善与真理。神性良善由祭司来代表,神性真理由君王来代表。正因如此,“祭司”表示良善,“君王”表示真理。关于论及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可参看前文(1728, 2015e, 3670节)。在古时的代表性教会,祭司和君王这两个职分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因为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是合一的,在天上的众天使中间也是联结在一起的。
在古教会,联结在一起的这两个职分共存于其中的那一个人被称为“麦基洗德”,或“公义的王”。这一点从迎接亚伯拉罕的麦基洗德可以看出来;关于他,经上如此记着说: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创世记14:18, 19)
他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是君王,同时也是祭司;他被允许祝福亚伯拉罕,给他带饼和酒,这两样东西在当时也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象征。麦基洗德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表示他既是君王,也是祭司,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祂一起发出。
此外,由于一个代表性教会将要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所以他们也要有一个人来联合代表从主合一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但是,由于那个人民或百姓的战争和偶像崇拜,这两个职分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分开的;那些统治百姓的人被称为“领袖”,后被称为“审判官”;而那些承接圣职的人被称为“祭司”,属于亚伦的种,是利未人。然而,后来这两个职分就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如在以利和撒母耳身上。但由于这个人民或百姓具有这样的性质:因着偶像崇拜的做法在他们当中盛行,在他们中间无法建立一个代表性教会,只能建立一个教会的代表,所以这两个职分被允许分开。那时,主在神性真理方面由王来代表,在神性良善方面由祭司来代表。这种分离是照着那人民或百姓的意愿发生的,并非出于主的美意,这一点从耶和华对撒母耳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只管依从百姓的声音,他们向你说的一切话;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你要叫他们明了那君王所享有的权利。(撒母耳记上8:7至末尾;12:19, 20)
这两个职分之所以要分开,是因为与神性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会将所有人定罪;而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则拯救所有人。若按着神性真理来审判,人会被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会把他从地狱带出来,提入天堂。救恩出于怜悯,因而源于神性良善;不过,当人弃绝怜悯,由此将神性良善从自己那里抛弃时,诅咒就会存在;结果,他被交由真理来审判。“王”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节)。
“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良善。这一点从拣选亚伦,并在他之后拣选利未人时关于祭司职分的所有规定的内义可以看出来;如这些规定:
唯独大祭司才可进入至圣所,在那里事奉。(利未记16)
这是献与耶和华为圣物归给祭司的。(利未记23:20; 27:21)
他们在这地内不可有产业,也不可有分。耶和华就是他们的分和产业。(民数记18:20; 申命记10:9; 18:1)
利未人归耶和华,代替头生的;耶和华把它们交给亚伦。(民数记3:9, 12, 13, 40至末尾; 8:16-19)
当他们安营、起行时,大祭司和利未人要在营中间。(民数记1:50-54; 2:17; 3:23-38; 4:1至末尾)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燔祭和祭物。(利未记21:17-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规定(参看利未记21:9-13等)。
与祭司有关的所有这些规定在至高意义上都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代表爱与仁之良善。然而,被称为“圣衣”的亚伦的衣服则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衣服,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解释出埃及记时予以详述。
由于“王或君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故在圣言中,“王或君王和祭司”常常一起被提及。如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父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5, 6; 5:10)
说我们作“王”凭的是信之真理,作“祭司”凭的是仁之良善。因此,在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中间,真理与良善被联结在一起,正如他们在天上那样,如前所述。这就是“作王和祭司”的意思。
耶利米书:
到那日,君王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又:
犹大王、首领、祭司、先知并耶路撒冷居民。(耶利米书8:1)
在这些经文中,“君王或王”表示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先知”表示那些施行教导的人(2534节)。
进一步知道,约瑟不买祭司土地代表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能力皆来自主,这一事实从摩西五经中关于利未人的田地的类似律法明显看出来:
利未人各城郊野的田地不可卖,因为那是他们永远的产业。(利未记25:34)
此处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人不可对教会的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提出任何要求,因为这良善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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